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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是“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学院荣获“家长学生信赖品牌学院”称号。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1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乐路;邮政编码:516057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美术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

与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校培养了众多医药卫生专业人才,被誉为东江流域的“天使摇篮”。现有药品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40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邮政编码:5160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惠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提前批次、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通过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录取进入学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免学费和住宿费,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及转专业,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派遣到指定的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连续工作6年。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督促定向服务单位落实考生就业岗位并在有空编时优先入编。...

与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71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新乐路; 邮政编码:516057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学校办学录取批次层次:第三批专科B线和高职“3+证书”批次。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及高职“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2017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跟着留学群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为国办全日制综合类高职学院。主校区坐落在廊坊东方大学城,有公共交通汽车通往廊坊市区和北京城区(北京805路公交直达北京火车站)。

  1、学院全称: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专科

  4、学院地址:廊坊东方大学城

  5、学校代码:13395

  6、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及专业志愿顺序先后,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对于投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3)同分考生录取原则: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志愿依次分配专业,进行录取。

  (4)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无外语语种要求;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身体健康要求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我院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在专业录取时按照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录取。为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对高分报考我院的考生,给予收费减免优惠(详情见学院网站)。

  (6)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7)江苏省考生录取规则:对于投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依次分配专业,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AA排序录取。

  7、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

  8、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全国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9、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16)6028826 6028891

  (2)传真:(0316)2364336

  (3)学院网址:http://www.lfzhj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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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跟着留学群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一、学院概况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原隶属解放军总后勤部,现为河北省直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国家第一批、河北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全国招生,学校代码:11821,学院位于河北省邢台市。

  二、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2、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生源所在省如有特殊规定的服从该省规定)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3、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1)专业测试: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

  (2)录取办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地省级招办录取办法择优录取;生源地省级招办未统一规定录取办法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4、男女生比例不限。

  5、我院所有专业不拒收小语种考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或俄语。

  6、服装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7、体检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对享受加分或者降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9、生源地为浙江省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办法以浙江省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三、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

  四、中德合作办学

  学生在国内三年完成项目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后可获得邢台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和德方颁发的写实性学历证明。同时还参加德语强化学习,成绩符合要求后可以去德国继续学习获取德国施马卡尔登应用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职高类考生不能到德国接本。

  五、收费情况

  1、学费:汽车电子技术和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中德合作办学专业14000元/年·人,表演类专业7000元/年·人,艺术类(含其它类别招生的艺术专业)6500元/年·人,其它类别5000元/年·人。

  2、住宿费:800元/年·人、1200元/年·人。

  六、资助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法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路552号 邮编:054035

  网址:www.xpc.edu.cn

  电话:0319-2273675、2273053、2271766、2273028 传真:0319-2273053

  咨询QQ号码:800071979 联系人:王老师 李老师

2013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13河南高考 招生简章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76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济源市学苑路2号

  第九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条 学院概况

  学院坐落于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传说中愚公移山故事发祥地河南省济源市,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与中国济源篮球城、文化城、世纪广场毗邻,功能齐全,资源共享。校园环境优美,景色怡人,绿树成荫,花草繁茂,是求学、深造的理想场所。

  学院设有16个教学系部,42个高职专业,生源覆盖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目前全日制在校生达到12600余人,成人教育在校生3000多人。与澳大利亚北墨尔本高等技术学院、菲律宾崇德大学开展了合作办学,并同多所国际知名学府建立了校际合作交流关系。

  学院办学条件良好,占地1200亩,建筑面积51.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万元;拥有162个实验实训室,图书馆被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馆藏图书80万册。

  学院积极实施质量立校工程,确立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工学结合发展道路,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办学指导思想,目前,学院拥有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河南省特色专业3个、河南省示范专业5个、河南省教学改革试点专业3个、河南省“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改革试点专业3个。建成国家级精品教材1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600人,教授、副教授116人,博士、硕士180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高校教学名师等35人。

  学院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近年来积极实施“订单”培养及“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培训模式,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稳居全省前列,两次被评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

2013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13海南高考 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河南省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单位,教育部、卫生部等六部委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河南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优秀院校,河南省高职高专示范性实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的电工电子与自动化专业实训基地。学院坐落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鹤壁市新市区,占地面积1260亩,总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建有实验实训中心2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99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4个。图书馆馆藏图书86.98万册,电子图书1330G,各类期刊1196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525.6万元。学院现有教职工779人,高级以上职称教师214人,其中教授36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教师208人,双师型教师217人。学院设有机电工程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设计学院、化工与材料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教育学院、食品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共基础部、公共体育教研部、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部、中专部等14个教学机构。
  二、录取规则及招生计划
  学院2012年面向内蒙、甘肃、重庆、四川、河北、新疆、青海、山东、河南等省份招生,招生计划4110人。录取规则如下:
  1、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所有已投挡考生,按报考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第一志愿考生不足计划数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男女生无比例要求。
  5、无外语语种限制;不需要加试。
  6、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2013年招生专业一览表
招生专业
合计
普高
对口
护理
950
690
260

2013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简章 2013高考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 一 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

  第 二 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 三 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 四 条 学院全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324

  第 五 条 学院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钱塘江路369号 邮政编码:266555

  第 六 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 七 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获得的荣誉、成果

  学院于2000年10月在原青岛市职工大学的基础上成立,2002年4月与原青岛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原青岛市职工大学成立于1977年;原青岛教育学院成立于1951年,著名生物学家、教育家童第周和国学大师陆侃如曾任学院早期领导人。经过近几年的艰苦创业和改革创新,学院在青岛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先后成为山东省骨干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首届“中国职业教育杰出校长”获得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了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现状与发展研究课题研究》并结题。2009年获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二等奖2项,省级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

  第 八条 基本情况

  学院主要从事全日制高职教育和社会职业技能培训,兼顾成人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学历教育及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等,具有接收外国留学生资质和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现有西校区(青岛市黄岛区)、南校区(青岛市市南区)和中校区(青岛市市北区)三个校区,占地50.9万平方米,教职工775人,全日制高职在校生9690人,每年完成各类培训近20万人时。拥有国家职业教育数控实训基地、国家职业教育电工电子与自动化技术实训基地、全国物联网技术应用专业人才实训基地、全国农村信息化专业人才实训基地和国家首批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基地。与海尔集团等216家知名企业合作建立校外实训基地216个。在新加坡、韩国、日本开辟20个海外实训基地。拥有法国、新加坡、日本、韩国、新西兰5个海外校友会。将学生从业率作为衡量办学水平的第一指标,“以就业为导向”融入专业设置和教育教学全过程。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 九 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院长为主任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 十 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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