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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开庭 被告人当庭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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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开庭 被告人当庭认罪

  近日,新疆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公诉人认为,吕某等5人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几人均触犯了我国《刑法》,应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刑事责任。“没有异议,我自愿认罪。”面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吕某等5人当庭认罪。

  2015年12月26日,吕某和张某、小超在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时,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被相关部门查获。

  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指控称,2015年7月和8月,吕某等3人为通过国家硕士研究生考试共同作弊,几人共同出资,由吕某负责从网上购买作弊用的发射装置、接收信号笔和考试答案,共计花了3500元。张某负责提供笔记本电脑并找来两名朋友帮忙,负责驾驶车辆和操作笔记本电脑发送考试答案,小超则负责提供电瓶用来给发射装置供电。

  考试当天,张某的朋友驾驶载有作弊设备的白色宝来车,停在考场对面酒店停车场,另一名朋友在车内操作笔记本电脑并通过发射装置发送答案,吕某等3人在考场内通过信号笔接收答案。

  随后,新疆无线电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对该考点进行信号检测中发现作弊信号,立刻报警,民警将吕某等5人陆续抓获,从车内和几人身上查获信号发射器、笔记本电脑、电瓶、信号接收笔和准考证。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本报记者 蒋夫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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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该案在执行中能否直接追加被执行人

司法考试四卷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 司法考试知识点

  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留学群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及时更新的哦。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该案在执行中能否直接追加被执行人

  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吴某借款担保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吴某为债务人张某的担保人。起诉时,因债务人张某无履行能力,故李某未起诉张某,而只起诉了担保人吴某。案件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在执行一起连环案件中却突然发现有一条货船在债务人张某的名下,此时能否直接追加债务人张某为被执行人和执行张某的财产,形成了几种不同意见: 法律 教育网

  第一种意见认为:可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张某为被执行人,并可以直接执行张某的财产,因为张某是本案理所当然的债务人。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李某在起诉主张其债权时,已经放弃了向张某主张权利。而其民事权利一旦放弃,就不能再主张。对同一事实,法院是不能同时出两份判决的。

  第三种意见认为:本案应由申请执行人提起再审,进行再审后裁定本案中止执行,待再审结果生效后再恢复执行。

  第四种意见则认为:应由被执行人吴某在履行完自己的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另行起诉张某,行使自己作为担保人的追偿权。

  笔者就以上四种不同意见略表几点拙见。

  笔者认为:第一种意见认为可以直接追加,显然是不正确的,虽然张某是本案原告李某当然的债务人,但他同原告李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未经过审理程序加以确认,没有生效法律文书支持,而且也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中所规定的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定条件。所以,直接执行张某是不正确的,就好比当事人不能拿欠条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是同样的道理。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已放弃对张某的权利也不正确的,因为原告李某起诉被告吴某的案由是借款担保纠纷,请求法院判令吴某承担的也只是担保责任。李某并未放弃其对债务人张某的债权。因此,只要在诉讼时效以内,李某可以先申请诉讼保全,查封张某的船,再重新起诉张某,案由应该是借款纠纷。

  第三种意见认为应提起再审的理由并不充分,因为本案原告并未起诉债务人张某,已经生效的判决并没有错误,按再审程序只能耽误本案的执行。

  第四种意见认为应由吴某履行完自己的担保责任之后去起诉张某,尽管理论上是可行的,但那是担保人吴某与债务人张某之间的法律关系。而本案现在的关键是发现了债务人张某的财产能否采取执行措施,如果吴某怠于行使自己的追偿权,而不履行现已生效的判决,那岂不损害了本案申请执行人的利益。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执行中遇到这种情况时,不能简单地就直接追加债务人张某为被执行人和直接执行张某的财产。本案因有新的事实,应当通知申请执行人李某另案起诉张某,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后再另案执行,否则剥夺了债务人张某的上诉权。本来这两个案子原告李某是可以一并起诉的,法院也可以一并审理,并可同时判决债务人张某承担还款义务,判决担保人吴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因为原告李某没有同时起诉,所以才一分为二,分成了两个案件。

  在起诉前,李某可以先申请对债务人张某的船进行诉前保全,或者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以便于今后能够顺利执行,而且,担保人吴某在履行了自己的担保义务后,对债务人张某享有追偿权。

与当庭申请追加被告吗相关的司法考试四卷

古树当庭直 天花满座馨

北京

古树当庭直

天花满座馨

来源:中南海

小括号被告记

括号 被告 小学一年级
作文标题: 小括号被告记
关键词: 括号 被告 小学一年级
本文适合: 小学一年级
作文来源: https://zW.liuxuequn.com

本作文是关于小学一年级的作文,题目为:《小括号被告记》,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小括号被告记

2011年2月27日

数学王国一直国泰民安。可是名望颇高的()却被身为达官贵人的×、÷号兄弟告上了法庭。此案由国王亲自审理,以服众望。

这可是数学王国从古至今从未遇到过的大案呀,法庭早已被挤满了。“开庭——”国王一声令下,原告×、÷号和被告()走到座位前向大家鞠躬,坐了下来。

“国王大人,我先说。”×号满怀悲伤地说,“昨天,一个人类世界的小学生做(2+3)×10这道题时,竟然先算小括号里的,再算我乘法,这是为什么?我明明是二级运算,为什么先算一级运算?太不公平了,都是()在捣鬼。”

没等国王张嘴,÷号接过话茬,声泪俱下地说了起来:“×号说得对!他()凭什么抢我们的风头?谁不知道混合运算中先算乘除后算加减的法则,一级运算就应该后算。()算哪根葱?国王陛下,您赶快让()收敛一下吧!可别让他到人类世界去误人子弟呀!”

()一脸委曲地说:“尊敬的国王,我在算式中的职责就是改变运算顺序呀。就说这道题吧:

爱心超市运来1780千克大米,卖了8天后,还剩100千克,平均每天卖大米多少千克?

要想求出平均每天卖多少,必须先算8天一共卖了多少大米,列综合算式就必须有我来保证运算的正确,列式如下:

(1780-100)÷8

“是啊,这是()的职责所在。×、÷号,你们见识浅薄,不思进取,孤陋寡闻,反来诬陷,成何体统?”国王义正严辞地大声说道:“()无罪释放。×、÷号以后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不得无理取闹。”

听众中,有几个人类世界的小学生,他们会心地笑了。因为他们再也不会为“搞不懂有()的算式里,是先算()里面的一级运算,还是先算()外面的二级运算”而犯迷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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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征集志愿怎样填报会增加被录取的几率?

高考志愿填报 征集志愿填报 征集志愿填报指南

  你了解征集志愿吗?留学群为你准备了2018征集志愿怎样填报会增加被录取的几率?供你参考,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2018征集志愿怎样填报会增加被录取的几率?

  平行志愿投档中,每批次首次投档录取后,总会有部分院校和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为此,各省市都设置了1-2次征集志愿填报,为未被录取的考生提供本批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有的考生借此机会顺利被录取,但也有很多考生虽然参加了征集志愿但仍被高校拒绝在门外,原因何在?

  什么是征集志愿

  在每批次首次投档录取后,会出现一些上线考生未被录取和一些在本批次招生的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于是,各省(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会通过一定渠道向社会公布高校招生缺额计划,并组织该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缺额计划再次填报本批次院校的志愿就是征集志愿。

  通俗说来,征集志愿就是错过第一次机会,再给第二次机会。征集志愿再一次为考生录取提供了机会,同时使高校的招生计划得以顺利完成。

  为什么会产生征集志愿

  第一类:生源不足。高校在第一轮投档时,生源不足导致缺额,不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类:超退。高校第一轮投档时生源充足,但出现因不服从专业调剂,身体条件、单科成绩等不符合有关要求而被退档的考生人数多于其调档比例的超额数(超退),致使高校不能完成招生计划。

  第三类:追加计划。高校生源充足,但后期在该省(区、市)追加招生计划。

  征集志愿有哪些填报要求

  (1)达到分数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才能填报。即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前应该先查询录取结果,看是否已经被高校录取。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是不能参加征集志愿的,如果考生能填写征集志愿,就说明考生没有被高校录取,可以参加该批次录取结束后的征集志愿。

  (2)考生要注意及时了解市高招办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余缺信息,要符合院校和专业的体检等报考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填报,逾期不能再填报。

  (3)参加征集志愿填报的考生按规定选报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调剂志愿。

  (4)考生填志愿时要谨慎,一旦被录取就不能退档调换。

  征集志愿录取机会大吗?

  征集志愿汇总后,招生部门根据”位次优先、遵循自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照1:1的调档比例进行投档,供学校审录。

  即将全部参与征集志愿的考生依据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检索投档,供学校审录。也就是说,分数较高的考生在征集志愿中被录取的几率比分数较低的考生高很多。

  如何填报增加被录取几率

  由于征集志愿是按平行志愿的填报模式,因此,志愿之间一定要有适当的梯度,不能将院校志愿全部填为热门高校。应根据“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垫一垫”来设计,冷热搭配,增大投挡成功的几率。

  这里要特别提醒考生,征集志愿是每个批次最后一次被录取的机会,因此,考生一定要规避高校招生章程中标明的“禁区”,同时尽可能填写专业服从调剂以增加录取保险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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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重难点:被告与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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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考生们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都复习得差不多了吧,快来查漏补缺吧,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重难点:被告与被告人”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经常将被告与被告人相混淆,其实二者是不同的。

  一、被告与被告人所属的法律范畴不同,因而所指的对象也就不同。被告属于民事、经济或行政诉讼的范畴,是指被提起民事。经济或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它的对称是原告。而被告人属于刑事诉讼的范畴,是指被指控犯有罪行为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二、被告与被告人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不同。在民事、经济或行政诉讼中,被告与原告的诉讼地位是平等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被告在诉讼中法律地位平等,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和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清求,并有权提起反诉。如果被告提起反诉的话,其地位就转变为新诉中的原告,而原诉中的原告就转变成新诉中的被告。也就是说原告与被告的地位是可以相互转变的。而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对其提起诉讼的是国家检察机关(公诉人)或自诉人,被告在诉讼中的地位始终处于被指控和接受审判的地位,没有反诉的权利。

  三、被告与被告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如果原告起诉的事实成立,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那么被告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对于被告人,如果检察机关对他指控的事实成立的话,被告人的行为就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而是犯罪行为,应依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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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阅读学习]社会:木嶋被告、検察側の被告人質問

日语 被告

首都圏の連続不審死事件で3人の男性を殺害した罪に問われている木嶋佳苗被告の裁判員裁判は、27日から検察側の被告人質問が始まりました。木嶋被告は、これまでの証言の矛盾点を突こうとする検察の質問に、いらいらした様子をみせる一方、厳しい追及に押し黙る場面もありました。
「我々はあなたを陥れようとか、ケンカしたいわけではない。それは伝わっていますか」(検察側)
「いいえ」(木嶋被告)
交際相手の男性3人を殺害するなどの罪に問われている木嶋佳苗被告(37)の裁判員裁判。27日から検察側の木嶋被告への質問が始まりました。
「練炭とコンロは殺すつもりで買った?」(検察側)
「違います」(木嶋被告)
午前の法廷で木嶋被告は、練炭に関しては料理に使ったと主張していますが、検察側は、練炭などの数が3人が死亡した現場で見つかったものと同じだと主張しました。
「数は同じだけれど、私は殺していません」(木嶋被告)
木嶋被告は、はっきりとした口調で男性3人の殺害を否定しました。
午後に入り、2009年1月に東京・青梅市で亡くなった寺田隆夫さんに関しての質問が行われました。木嶋被告は寺田さんと1月30日に最後に会い、2月4日に警察から寺田さんが死亡したと連絡を受けたとしています。
検察側は、木嶋被告が1月31日に自身のブログで「南無阿弥陀仏」の掛け軸を前にして写真を撮っていることを、こう追及しました。
「誰に対する南無阿弥陀仏なんですか」(検察側)
「父です」(木嶋被告)
「これまで父に対して(ブログに)書いたことないですよね」(検察側)
「仏壇の前で(写真を)撮ったものはないと思います」(木嶋被告)
「寺田さんが死んでいるのを知っていたんじゃないんですか」(検察側)
「知りません」(木嶋被告)
さらに、木嶋被告が寺田さんと最後に会ったとされる日の翌日から2月2日までの3日間にベンツを購入するなど、寺田さんから受け取った預金およそ1000万円を使ったと指摘しました。
「461万円がベンツ。73万4000円が料理学校の学費。クレジットカードの繰り上げ返済などをしていますね」(検察側)
「はい」(木嶋被告)
「3日で1000万円使ったのは、寺田さんから返してくれと言われないと確信していたからですね」(検察側)
「使っても良いとのことでしたので使いました」(木嶋被告)
「寺田さんがこの世にいないと 知っていたからじゃないですか」(検察側)
「知りません」(木嶋被告)
検察からの質問には、時間をかけて言葉を選びながら答えた木嶋被告。弁護側の質問に対する答えとの矛盾点を突かれ、「やりとりは覚えているが、今となっては記憶が定かではない」と答える場面も見られました。
検察側から「その場その場で作り話をしているからでは」と指摘されると、木嶋被告は強い口調で「違います」と答えました。
「ご遺族が真実を知りたいと言っています。遺族として当然ではないですか」(検察側)
「そう思います」(木嶋被告)
「真実を話してもらえませんか」(検察側)
「話しています」(木嶋被告)
検察側の木嶋被告への質問は28日も続きます。(27日17:17)

想进一步学习的童鞋可以通过连接下载该视频:http://www.xsjedu.org/uploadfile/MEDIA/...

季莫申科基辅出席审前听证 当庭指责法官是傀儡

基辅 傀儡

受到滥用职权罪名指控的乌克兰前总理季莫申科24日在首都基辅出席审前听证,当庭指责法官是现任总统亚努科维奇的“傀儡”。

据新华社报道,季莫申科当天上午一头标志性的金色盘发,身着米色套装,手持一束粉色玫瑰,在支持者欢呼声和掌声中走入法院。听证开始前,她在胸前划十字,从手提包中取出一本宪法,放在身前的桌上。

“这是一场闹剧,是把戏,而不是法庭听证”,她告诉法官基列耶夫,“法院系统已经成为亚努科维奇及其圈子的私人工具”,希望这名法官得到“拯救”。季莫申科称基列耶夫是“总统府的傀儡”,“无权审理这起案件”。

检察部门指控季莫申科2009年初与俄罗斯商定天然气进口协议时滥用职权,致使乌克兰以高于许多欧洲国家进口俄产天然气的价格签订协议。这份协议有效期为10年。检方说,协议令乌克兰蒙受35亿格里夫尼亚(约合4.4亿美元)损失,且这名时任总理签署协议时未获内阁批准。

季莫申科否认指控,称协议帮助乌俄两国结束天然气价格纠纷,自己并无过错。季莫申科担任总理时,总统是她在2004年“橙色革命”时的政治盟友尤先科。

英国《卫报》报道,如果滥用职权罪名成立,季莫申科面临7年至10年监禁;即便是缓刑,这名在野党领袖也可能无法参加明年议会选举和2015年总统选举。

另外,季莫申科还受到两项涉及腐败的指控。

季莫申科自今年5月受到起诉以来一面否认指控,一面指责亚努科维奇政府“腐败”、试图打击政治对手。她眼下处于保释期,未经法院允许,不得离开基辅。

(留学群m.liuxueq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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