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承诺书 篇1
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未经审查不得施工的原则。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2、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违法发包、肢解发包,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择优选择队伍,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对依法分项发包而未指定总包管理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负总责。对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依法委托监理。
3、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4、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6、及时编制、归集工程文件,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工程档案一并交市城建档案馆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项目负责人(承诺人)签字:_______
责任单位(公章)
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 篇2
篇一: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廉政承诺书
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廉政承诺书 :
我单位现已中 工程,根据招标有关规定,现就工程招标期间及中标后施工中的廉政要求作如下保证: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规定。
2、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违反工程招投标、建设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在投标过程中不互相串通、结盟,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它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4、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在建设工程施工场地设立廉政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廉政责任人、廉政保证有关条款及廉政标语(打造廉洁工程、确保工程质量;规范高效、清正廉洁;拒腐倡廉、诚信透明)、廉政监督单位、廉政举报电话等。
5、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6、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招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7、不以任何理由安排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8、不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