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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依法设立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8年应届毕业。普通高等学校作出延长学籍决定至2018年应届毕业的本科毕业生,报名时还应具有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延长学籍的证明。
就读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的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属于司法部公告中明确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