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承诺书(篇1)
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劳动者工资,我单位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履行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3、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依法与招用的职工、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实行职工、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劳务费、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执行“一卡通”(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管理规定,按月支付工资;
4、我公司分包单位使用农民工的,严格要求分包单位按照上述
1、
2、3条规定执行,并负责监督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我单位对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清偿负总责;
5、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职工、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上访投诉,或群体性事件,本单位愿意接受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做出的处理和处罚决定,两年内不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申请开具“无欠薪”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承诺单位:甘肃格瑞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20xx年1月11日
工资承诺书(篇2)
工人领到工资后承诺书1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绵阳是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与本人(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签订了《》,将其承包贵公司建设的高水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工程的劳务交由本人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绵阳市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拖欠本人人工费至今尚未付清。
本人知悉贵公司已按与绵阳市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的约定,向其按约支付了工程款;同时,绵阳市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也向贵公司承诺领取工程款后,却拖欠本人人工费,致使本人也无力支付民工工资。本人在向绵阳市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索要人工费无果的情况下,无奈带领民工围堵高水农产品批发市场,向贵公司索要人工费,后经涪城区人社局、龙门镇人民政府、龙门镇派出所协调,现由贵司代绵阳市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向本人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元。为此,本人郑重向贵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绵阳市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拖欠本人人工费的事宜完全真实,若有虚假,本人愿向贵司双倍返还上述贵司代支的款项,并愿意承担涉嫌诈骗的相关刑事责任。
二、本人确认领取前述款项后,及时向民工足额支付工资,绝不会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的事项。
三、本人保证领取前述款项后,及时向民工足额支付工资,绝不会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的事项。
四、本人保证领取前述款项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去贵司的办公、经营场所及工程项目所在地闹-事、围堵、影响贵司的正常办公秩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按手印)绵阳市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盖章并签署意见:
以上情况属实,若有虚假,由我司、班组、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二0一四年月日
工人领到工资后承诺书2
中国十七冶集团冶金工程技术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
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