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山地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根据《xxx土地管理法》、《xxx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租赁位置和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山地位于村,以实际丈量为准。
具体面积、位Z以合同附图为准。附图己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乙方配合甲方做好赛辉村娄新高速西连线高速公路管理处边三角空地十多平方米左右山地一块给乙方使用。该山地上农作物、树木、小广告牌及其他矛盾由甲方负责拆除、解决。
第二条山地用途
山地用途:合情合理的原则办企业(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5年,自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内土地经营使用权、管理权属乙方,所有权属甲方。
第四条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租金:初始每亩租金人民币捌佰元整,之后按每五年5%上调,即第一至五年租金800元/亩,第六至第十年租金840元/亩,第十一年至第十五年租金882元/亩,第十六年至第二十年租金926元/亩,第二十一年至第二十五年租金972元/亩,第二十六年至第三十年租金973元/亩,第三十一年至第三十五年租金1022元/亩。
支付方式:在签订本合同同时一次性支付前叁年租金,之后每年九月份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租金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指定的财务管理人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所租土地拥有所有权。乙方按本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产权证由乙方保管)。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进行监管,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所有租赁的土地。
3、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重损害土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间对所租赁的山地进行合理的利用和投资建设。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临时用地等)。
4、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不得随意提高租赁费用。乙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及时缴纳租金。
5、甲方有义务按本村村民同等待遇向乙方提供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接入和使用。水电搭火的接入,甲方配合乙方协调相关手续,但水电费用由水、电部门规定核收。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村里的水、电、路相关规定使用、缴费。
6、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明确终止合同,不再续租,甲方可以自行处理该土地;如乙方要续租,甲乙双方提前半年时间共同协商,但甲方必须在同等条件下按娄星区周边村组当时的土地价格上浮10%优先续租给乙方。
7、甲方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之初,处理好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权属纠纷,确保所有租赁土地能够顺利交付给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所涉及的租赁土地出现纠纷,甲方有义务负责解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通过减免租金或依国家法律规定进行现金赔偿。如因乙方经营行为对周边农户造成侵权,引起土地纠纷,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协调处理费用和乙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