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政行业,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家政人员到某一家家政公司工作,需要交一些押金;或者家政人员隶属于某个家政公司的,家政人员在雇主家中服务时,造成的意外伤害家政公司概不负责...难道在家政行业中,真的是这样吗?下面留学群小编告诉你一些有关家政人员与家政公司之间的关系,避免纠纷。
一、要明确家政公司的责任
1.如果家政服务人员在工作时受到伤害(非雇主故意或过失造成家政从业人员人身伤害),雇主不需要承担责任,由家政公司来承担责任。
2.家政服务人员造成雇主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无论家政服务人员是否与家政公司签过合同,雇主都可以向家政公司主张赔偿,家政公司再向家政服务人员追偿。
二、应聘时家政公司要求交押金,果断说不
有一些家政公司与劳动者约定在入职前需要交“服装费”“培训费”,或者要求劳动者将居民身份证放在公司保管,这些行为都是法律禁止的。《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果公司以扣押身份证件或者缴纳财物作为入职条件,劳动者应当果断说不,防止受骗上当。
三、切记“小时工”没有试用期
入职时有一些家政公司会问有经验吗?无论你是否有经验都要试用。但《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因此,作为“小时工”,即使同时与多个家政公司建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各家政公司均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家政人员的文化水平基本都是高中、初中,甚至还有小学的,她们对法律法规并不熟悉,容易在工作中发生矛盾,所以多学习学习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