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安徽中考频道讯: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科学的考试招生评价机制,进一步推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落实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促进学校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引导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普通高中与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考核,促进学生完成国家规定的课程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坚持自主选择,为每个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坚持统筹兼顾,促进普通高中改进教学,服务高校选拔学生,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
三、考试科目与类别
1.考试科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
2.考试类别。(注:先参加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选择参加相应科目等级性考试,等级性考试与高考同期举行)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语文、数学、外语、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6门科目只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分设合格性考试及等级性考试。
学生可以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等级性考试。学生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等级性考试科目。
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以申请补考一次。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学生方可报考相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逐步探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向不同年级学生开放、提供两次及以上考试机会的可行性。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
1、合格性考试内容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及要求确定的必修内容为依据。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采用书面笔试方式,时间均为120钟,其中外语听力时间为20分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合格性考试采用书面笔试方式,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合格性考试采用上机考试方式,时间均为60分钟。
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2门科目不统一组织合格性考试,由学校依据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要求和学科课程标准组织考试,参考学生平时表现,综合评定合格性考试成绩。
2、等级性考试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及要求确定的必修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