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注销了如何恢复】
您好,我是重庆市酉阳第二中学校高201X级的学生 某某,但是高一上完之后高二就没上了,现在想回学校继续上高二,但是当初辍学的时候没有保留学籍,现在学籍已经注销了,下面我有几个问题,希望您能解答。
1. 学籍注销了怎么办?
2.我是要花钱补建吗?还是连补建都不行?
3.补建之后,我能从高二开始读吗?还是只能从高一开始。(说的是在我非常努力的情况下)
4.学校会收我其他的费用吗?(因为我考上高中的时候学校因为我在初中部读书没有满两年而收了我借读费)
希望教委能够给我这次学习机会, 希望教委老师能够认真解答我的问题。万分感谢。
【办理结果】
渝教育信箱[2013]955号关于高中学籍被注销如何恢复的交办单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重庆市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普通高中学生一般不予留级。因特殊原因,不宜在校坚持正常学习,连续请假耽误学习三个月以上,学习困难无法跟班学习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留级申请,填写《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生留级申请表》(附件4),经学校同意,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予留级。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按自动退学处理。
(一)在一学期内旷课累计140学时以上的;对累计旷课未达140学时的,学校应采取帮教措施,并及时与学生监护人联系,督促学生返校学习;
(二)休学期满,不按规定办理复学或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的。该生既没有休学记录,也不符合留级条件,属于自动退学,所以不能恢复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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