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学校档案部工作计划 篇1
为了做好我校研究生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确保研究生档案的规范性与完整性,以及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管理规定》,做好普通高校研究生档案管理工作,促使我省普通高校研究生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厅有关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档案是研究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反映研究生德、智、体及家庭政治、经济状况的个人档案材料。
研究生档案是学校考察、录选、培养、教育研究生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是党和国家选拔录用人才的重要参考依据。
是做好毕业生工作的重要的一项常规性基础工作之一,是毕业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第二条研究生档案工作是高校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生档案管理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确保研究生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第四条研究生档案工作应纳入研究生处、党委组织部、校办、校医院等相关部门和各院系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同时明确
专人分工负责。
学校对上述部门进行考核时,研究生档案的管理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章档案的整理归档第五条研究生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直接关系到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研究生的切身利益,对所收集的材料,一定要做到规范齐全,准确真实,签署完备。
第六条归档的研究生档案,必须真实地、历史地、全面地反映研究生的成长过程及其有关情况,对部门及个人当前和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
第七条研究生档案的归档范围及其分类:
第一类招生材料:
招生办提供的招生录取材料(包括高中学籍材料,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学年鉴定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等)
第二类学习材料:
教务处和研究生处提供的主修、选修、辅修等各科类成绩单;
第三类学籍材料:
教务处和研究生处提供的休学、退学、转学、转专业、出国、死亡等材料证明;
第四类毕业材料:
各院系和研究生工作处、研究生处、校医院、教务处等部门提供的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体检表、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通知书等材料;
第五类奖励材料:
各院系和研究生工作处提供的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如三好、优干、优毕、专项奖学金等评审证明材料)
第六类处分材料:
各院系、研究生工作处、研究生处、保卫处提供的研究生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触犯国家法律等形
成的各类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及处理意见)
第七类贷款材料:
研究生工作处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等还贷情况材料;
第八类组织材料:
组织部和校团委提供的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中国xxx、共青团的材料(入党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外调材料、思想汇报和转正申请书)
第九类更正材料:
相关部门提供的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