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日的纪念宗旨在于鼓励世界上所有的人,不分性别、年龄或体育技能的高低,都能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来;其的精神更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如“更高更快更强更团结”这是一种精神上的信仰。下面是由留学群小编整理的关于奥林匹克日的发展历史,希望大家喜欢,仅供参考。
发展历史
1894年6月23日,国际奥委会 在巴黎正式成立,为了纪念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日,经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赞同,把这一日称为"奥林匹克日"或运动日。
国际奥委会从1894年起将每年的6月23日定为国际奥林匹克日。当年6月23日举行了首次奥林匹克日活动,参加的国家有葡萄牙、希腊、奥地利、加拿大、瑞士、英国、乌拉圭、委内瑞拉和比利时。此后,在每年的6月17日至24日之间,各个国家或地区奥委会都要组织各种庆祝活动。现在世界上参加此项活动的国家、地区已由首届的9个增至100多个,参加者十分踊跃,表达了人们对奥林匹克精神的崇尚! 经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赞同,把这一日称为"奥林匹克日"或"运动日"。
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不分种族、肤色、宗教信仰、意识形态、语言文化,全世界人民相聚在五环旗下,以团结、和平与友谊为宗旨进行公平竞技,具有国际性的特点。
拓展
组织机构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简称国际奥委会。1894年成立后,总部设在巴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为了避免战火的洗劫,1915年4月10日总部迁入这个有"国际文化城"之称的瑞士洛桑。这里有奥林匹克博物馆,奥林匹克研究中心,还有以顾拜旦名字命名的大街,体育场,等等。数十年来,洛桑为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无怪乎有人将洛桑称为"奥林匹克之都"。国际奥委会也是在这个美好的城市逐渐发展、壮大而闻名于世的。
国际奥委会,是奥林匹克运动的领导机构,是一个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法律地位和永久继承权的法人团体。根据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创始人顾拜旦的理想,恢复奥林匹克运动的目的,在于增强各国运动员之间的友谊与团结,促进世界和平以及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世界体育运动。《奥林匹克宪章》明文规定,国际奥委会的宗旨是:鼓励组织和发展体育运动和组织竞赛;在奥林匹克理想指导下,鼓舞和领导体育运动,从而促进和加强各国运动员之间的友谊;迄今已有近百年历史的国际奥委会,为之作出了积极努力和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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