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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师2020财政税收备考知识点:增值税的纳税人
(一)基本规定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二)特殊规定
(1)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人。
(2)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应按增值税代购货物的征税规定执行。对代理进口货物,以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3)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4)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资管产品管理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养老保险公司。
资管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等。
(三)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划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目的及其基本依据
(1)目的:配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2)基本依据:纳税人年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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