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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聘对象
山西省康复研究中心5名(具体招聘职位见附表)
二、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 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
三、 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四、报名及笔试
报名及笔试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详见《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 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