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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德阳公务员考试体检补检公告

德阳公务员体检公告 德阳公务员体检

  要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朋友们,来看看本文2017年四川德阳公务员考试体检补检公告,跟着留学群公务员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和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德阳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等事宜的公告》,现将我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补检、进一步检查及复检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生理期缺项补检及进一步检查时间安排

  生理期缺项补检及进一步检查时间为2017年4月5日(星期三),孕期缺项补检人员待孕期结束后提交补检申请,再另行安排补检。

  请参加补检及进一步检查人员于2017年4月5日(星期三)上午8点前,到德阳市新钟鼓楼广场“大德德厚”牌坊处(德阳市长江东路与千山街一段交叉路口)统一集中,超时未到者按弃权处理。体检时请带上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当天由医院按实际费用收取。

  二、体检结果及复检

  (一)招录机关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一次复检,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2017年4月6日在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及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scdy.lss.gov.cn/)公布本次缺项补检及进一步检查合格人员名单,需复检的考生须在2017年4月12日下午6点前向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职位管理与考试录用科(德阳市天山南路一段108号406室)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外地考生可传真,传真号码0838-2505683)。

  (二)2017年4月13日(星期四)进行复检,复检人员于2017年4月13日上午7:30时前,到德阳市新钟鼓楼广场“大德德厚”牌坊处(德阳市长江东路与千山街一段交叉路口)统一集合,超时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体检当日,考生须带上本人的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以便查验身份。

  (二)请受检者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

  四、体检纪律

  考生体检时要遵守以下纪律,一经发现违反纪律的,取消体检及录用资格:

  1.考生如携带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必须上交统一保管。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

  3.考生体检时要记住自己的编号,体检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不得与外界联系。

  4.体检中紧跟带队人员,服从安排。

  5.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隐瞒病史。

  6.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的项目,切勿漏检。

  附件:

与四川公务员考试补检公告相关的公务员体检

四川广安市2016年公务员考试补检公告

四川公务员考试补检公告 公务员考试补检公告

  下面是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整理的四川广安市2016年公务员考试补检公告,希望您阅读愉快!更多国家公务员考点相关内容请关注留学群公务员栏目!

  四川广安市2016年公务员考试补检公告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有27名考生参加了8月8日集中进行的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项目的补检,有24名考生参加了8月10日集中进行的复检。现将补检、复检结果及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检、复检结果

  (一)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项目的考生补检全部合格。具体结果见附件。

  (二)复检考生全部合格。具体复检结果见附件。

  (三)按照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进入考察人员。考察事宜将于近期另行公告,请入围考生密切留意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及广安人事考试网信息,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免耽误有关事宜。

  二、递补体检

  (一)递补体检人员

  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26140115职位无递补人员)。据此,确定递补体检人员16名。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

  递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递补体检时间

  2016年8月16日(星期二)进行递补体检。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递补体检当天上午7:00前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并统一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不再参加复检。体检需缴纳体检费480元。

  集中地点:广安市考试指导(公务员培训)中心。地址:广安市城南步云街29号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

  (四)递补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三天应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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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四川公务员考试补检公告相关的公务员考试

2017年四川绵阳公务员考试因孕补检体检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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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四川绵阳公务员考试因孕补检体检结果的公告”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绵阳市关于2016年上半年因孕补检考生刘利苹体检结果的公告


  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刘利苹(报考职位江油市东兴乡人民政府,职位编码26060062,准考证号 (6842306020620)因孕期,部分项目尚未进行检查。该考生于近日向我局提交了补检申请。


  2017年7月26日,我局组织刘利苹进行补检,体检结论为合格,可进入下一招录环节。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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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达州乡镇公务员补检结果及复检公告

四川公务员补检结果 四川公务员复检公告

  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2016年四川达州乡镇公务员补检结果及复检公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公布达州市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复(补)检结果和复检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达州市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复(补)检结果和复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补)检结果

  详见附件。

  二、复检对象

  补检结果为“不合格(非当日当场复检)”并按规定提出复检申请的人员。

  三、复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2016年8月22日(星期一)早上7:50前在达州市西外市政中心对面人民广场集中点名后,再统一前往体检地点。

  四、收费标准

  按考生体检项目的收费标准由体检医院于复检当日收取。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复检考生须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并于复检当日上交。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复检考生在体检前不得进食和饮水。

  (三)复检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

  (四)未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赶到复检集中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五)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参加复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所有通讯工具的,在复检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考录资格。

  联系电话: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0818-2392912

  特此通知

  附件:达州市2016年定向考录公务员复(补)检结果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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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法检系统考录公务员公告

四川人事考试网 四川法检公务员报名 四川法检系统公务员职位表

  留学群公务员招生简章频道讯:2015四川法检系统考录公务员公告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2015年全省法院检察院

  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50号)精神,现就2015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5年高校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4年 8月24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此次公招年龄计算以8月24日为准:“18-35周岁”为在1978年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18-30周岁”为在1983年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放宽到40周岁”为197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5年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原件。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司法考试成绩单不视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视为法律专业毕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

2014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4四川公务员考试 2014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4四川公务员考试在大家的盼望中即将开始,据往年春季联考的时间预计,2014四川公务员考试将会在3月中上旬举行。小编提醒各位考生,关注我们网站,及时读取2014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等相关资讯,积极备考,一举成“公”!


  延伸阅读:公务员基本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1]第十二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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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眉山法检系统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眉山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 四川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四川眉山法检系统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更多公务员招考相关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关于2017年全市法检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7年全市法检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12月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4时)。

  三、资格复审地点

  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楼)。

  咨询联系电话:市法院028-38166368;

  市检察院028-38169860。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1.2018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已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应当提交学信网和学位网查询结果(打印含二维码的查询结果页面)。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已辞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需携带单位同意辞职批复原件。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其他事项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须出具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合格者才能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信息表中所填电话畅通。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交纳面试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招录阶段保...

2013四川德阳公务员考试公告

四川公务员考试 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阳市公务员局

  关于2013年下半年德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2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www.scpta.gov.cn 网站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3年9月20日(此次公务员招考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至2013年9月20日(此次公务员招考报名第一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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