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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峪关市2017年考录公务员体检的通知
根据《2017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就2017年嘉峪关市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7年7月27日上午8:00时
二、体检报到地点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4014室
三、体检人员确定
体检人员依职位按照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拟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共有7人(名单附后)。
四、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实施。
五、体检否决和递补
体检结束后,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考生,由市考录办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考生,由市考录办安排当场复检。
体检结果公布后,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填写《2017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嘉峪关市考区考生体检复检申请表》,向市考录办提出复检申请,由市考录办安排考生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工作均接受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凡达不到体检标准,由体检医院总检医师会诊不合格的,经市招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取消录用资格。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出现体检(复检)不合格的,按照报考职位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注意事项
1、凡公布拟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请于2017年7月27日上午8:00,持本人身份证、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统一到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14室)缴纳体检费(体检费另行通知),领取体检通知单,同时交纳2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在体检前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