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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汇总

补贴发放自查报告 发放自查报告

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 篇1

  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观音湖管委会规范公务员津补贴专项自查工作专班,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为扎实抓好这项工作,还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对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单位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应取消停发的一律取消停止发放,应执行的政策规定严格遵照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后,我单位机关已取消所有原来发放的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过节费、年终奖金、水电补贴、电话补贴等,

  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按职级发放,其中,正科级3人、副科级3人、科员8人、普通工1人。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的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48号)的规定设立专门账薄,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及其他个人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并在部门决算中单独反映。

  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险费等费用。

  管委会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强调要正确领会省、市、区关于严肃纪律确保精神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第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把第一步规范工作和进一步规范工作结合起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顺利向前推进,取得实效。

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 篇2

  xx县发放老龄补贴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按照市老龄委发[20××]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老龄办对全县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包括高龄老人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以及高龄补贴工作经费的落实等,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现状

  1、高龄津贴发放情况。我县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制度自2015年开始实行以来,起初范围只包括全县90周岁以上老人,2015年,范围扩大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标准在50元——200元之间,自2015年5月1日起,范围又扩大到了70周岁以上老人。截止目前,全县70岁以上高龄老人已达到了4507人(其中70-79岁2964人,80-89岁1395人,90-99岁145人,100岁以上3人)。

  2、认真落实优待政策。根据安市民发(2015)28号文件,全市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生活保健补贴,同时,补贴标准也相应提高,从2015年5月1日起,我县已将70岁以上的老人全部纳入了补贴范围,并按陕西省规定,对于70—7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保健补贴;对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保健补贴;对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生活保障补贴;100周岁(含100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生活保健补贴。我们全面宣传并认真落实了老年人优待政策,高龄老人营养补贴按月实行一卡通发放到老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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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放自查报告相关的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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