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考志愿填报就要开始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今年的南昌理工学院招生章程吧!下面是由留学群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南昌理工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南昌理工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南昌理工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2795
3.学校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4.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
5.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901号
6.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顾问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对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管理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类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和计划管理录取中心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六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每年度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计划。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专业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且顺延录取。
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本校招生网、招生简章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生源状况,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根据各专业报考状况,为更好地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经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各专业间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培养目标
第十条 学校面向国内招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与锻炼。着力培养思想好,基础实,有较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人格健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国家振兴、民族兴旺、社会发展服务。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国外招收外国留学生。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市、区)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