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号:1105
办学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院本部)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校区)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南校区)
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7号(密云办学点)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特点:充分依托IT行业,密切与企业的合作,树立先进的教育服务理念,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以培养适应生产、经营、技术、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教育目标;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宗旨,人才培养充分体现高职特色,努力为社会输送品学兼优、一专多能的实用型、复合型人才。 招生对象:全国统考考生(含艺术类考生)。
招生条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为准。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政策、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其它录取条件;
3、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4、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学生、运动成绩突出、有特长的考生;
5、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择优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所报志愿都未能录取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择优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做退档处理;
6、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院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 学费标准:文、理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