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租房合同【一】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及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场地及其设施,在 双方自愿 的状态下甲方租给乙方作为 办公 使用。
二、租赁期
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保证金
3.1双方谈定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零 元整(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3.2乙方交纳房屋租金应每 3 个月支付一次。付款日期应在每季度 号之前。如果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房租,应付迟延支付期间的滞纳金,该滞纳金每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伍收取。
四、费用承担:
4.1租赁期间房屋有关的物业费由 乙方 承担;留学群
4.2电话、宽带费、电视费、车位费由乙方按规定支付;
4.3房屋的冷热水、电、天然气消耗按每月查表实数由乙方交付。
五、出租人责任和义务:
5.1甲方谨在此声明及保证甲方为出租房屋的合法拥有人,有合法地位出租此房屋于乙方出示相关证明。
5.2甲方须按时将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以本合同约定的状态交付乙方使用。
5.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收回出租房屋(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5.4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交付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拒绝甲方或其他人打扰而安静使用出租房屋。
5.5非因乙方或与乙方相关联的第三人的责任而致使该房产主要结构、地板、管道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
5.6甲方可在征得乙方事先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房屋巡视,检查该房屋内部使用情况或处理紧急事项。
5.7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它权利。
六、承租人的责任和义务:
6.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6.2事先未经甲方和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屋内的固定装置 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6.3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所禁止的危险物品,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而对甲方的赔偿。
6.4在承租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所负的一切对外债务也无权及不得以房屋利益交换。
6.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时,原由乙方出资进行的室内装修及其他装备,除有关经营专用设备及办公用品等,其余整体装修部分不得拆卸和损毁(双方另有协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