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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师2020工商管理备考知识点:利润分配管理
利润分配管理
(一)利润分配的顺序
1.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
2.公司取得利润后首先应按规定上交企业所得税,余下为税后利润。税后利润分配的顺序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当年税后利润(假设年初不存在累计亏损)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
在我国,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方式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
(1)现金股利。现金股利是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的股利,即派现。
优点:现金较多时,有利于改善长短期资金结构,利于股东取得现金收入和增强投资能力。
缺点:现金短缺时,会增加企业的财务压力,从而导致偿债能力下降。
(2)股票股利。
股票股利是指企业以股票形式发放的股利,即送股。
优点:
①可以避免支付现金,当企业现金紧缺时,发放股票股利可起到稳定股利和维护市场形象的作用;
②可以避免发放现金股利后再筹集资本所发生的筹资费用;
③股票股利可增加企业股票的发行量和流动性,从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
企业分红时经常将两种方式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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