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减税降费清单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6年将安排财政赤字2.18万亿元,比去年增加5600亿元,赤字率提高到3%,主要用于减税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关于减税降费,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至少进行了5次部署,各部门也出台多项政策。2016年减税降费清单如下:
减税
1、全面推开营改增,全年将为企业减税5000亿以上
2016年5月23日,李克强总理考察湖北十堰市民服务中心,细询营改增实施效果,并再次重申“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从今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4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平稳、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各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截至目前,“营改增”攻坚战已在全国稳步有序铺展开来。房地产、建筑和生活服务业企业均已完成营改增后的首次报税,新增季度性报税的金融业和小规模纳税人也从7月1日起迎来首次申报期。预计营改增今年将为企业降低成本5000亿以上。
降费
2、阶段性降低社保公积金费率,每年为企业减负1000亿
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4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月20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决定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通知》规定:
一、5月1日起两年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
二、5月1日起两年内,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
三、5月1日起两年内,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
此外,住建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正在制定《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根据《通知》:
一、5月1日起两年内,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初步测算,这些措施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00多亿元。
3、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每年为企业减负260亿
为持续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1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