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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军区招生办:2018军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军校国防生 军校体检标准 2018军校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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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军区招生办:2018军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海南省军区招生办供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 外科项目

  第三条 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合格。

  其中:

  (一)装甲专业:身高162~178cm;

  (二)水面舰艇、潜艇专业:男性身高162~182cm,女性身高160~182cm;

  (三)潜水专业:身高168~185cm;

  (四)空降专业:身高168cm以上;

  (五)特种作战专业:男性身高170cm以上(体格条件优秀的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第四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音乐学专业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5%

  (二)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舞蹈学专业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20%。

  第五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六条 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七条 乳腺肿瘤,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八条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脊柱侧弯,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和严重四肢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空降专业除外);

  (二)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者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三)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指挥专业除外);

  (四)轻度胸廓畸形(指挥、潜艇、潜水、空降专业除外)。

  第九条 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是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十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空降专业超过4cm),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是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十一条 手指、足趾残缺或者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症,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十二条 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者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是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十三条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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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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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 外科项目

  第三条 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合格。

  其中:

  (一)装甲专业:身高162~178cm;

  (二)水面舰艇、潜艇专业:男性身高162~182cm,女性身高160~182cm;

  (三)潜水专业:身高168~185cm;

  (四)空降专业:身高168cm以上;

  (五)特种作战专业:男性身高170cm以上(体格条件优秀的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第四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音乐学专业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5%。

  (二)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舞蹈学专业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20%。

  第五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六条 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七条 乳腺肿瘤,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八条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脊柱侧弯,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和严重四肢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空降专业除外);

  (二)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者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三)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指挥专业除外);

  (四)轻度胸廓畸形(指挥、潜艇、潜水、空降专业除外)。

  第九条 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是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十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空降专业超过4cm),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是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十一条 手指、足趾残缺或者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症,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十二条 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者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是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十三条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四条 面颈部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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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校体检标准13大变化汇总

军校国防生 军校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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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校体检标准13大变化汇总

  (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授权发布)

  与以往《标准》相比,新修订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增加了11条,除调整有关文字表述外,主要有4个方面13大内容的调整。

  增加5项辅助检查内容

  1.增加了心脏超声、血清肌酐、血清尿素、空腹血糖和妇科超声5项辅助检查。

  规范8类体检标准

  2.进一步细化明确了装甲、测绘、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雷达和特种作战等特殊专业的身高、视力、骨关节、心血管、耳鼻喉和口腔等项目合格标准。

  3.细化增加了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肛旁脓肿、气胸及气胸史,以及性传播疾病、免疫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的不合格标准,增加了低视力者的矫正视力、屈光不正矫正术后眼底检查项目。

  4.明确了肘关节过伸、肘关节外翻、鼻中隔穿孔、鼻粘膜糜烂的不合格标准。

  5.进一步细化了良性肿瘤和囊肿、正畸拔牙、急性感染性疾病治愈后的合格标准,明确了腹部超声、心电图辅助检查结果判定标准。

  6.修正了血压、心率、血细胞分析、血生化分析的合格区间,规范了颈、胸、腰椎和四肢的骨、关节疾病的专业表述方式。

  7.调整了斜视检查方式和合格标准。

  8.进一步细化增加了7项女性学员不合格标准。

  9.将心理检测更名为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并完善检测内容;增加军校报考动机检测项目;精简健康人格测验内容,更换职业人格检测项目,删除疑病症、精神衰弱检测项目,增加了“情绪稳定性”、“尽责性”、“自律性”、“怀疑性”、“忧虑性”、“紧张性”检测项目。

  适当放宽3类合格标准

  10.将体重标准上限放宽了5%,其中音乐学专业体重标准上限放宽了10%,舞蹈学专业体重标准下限放宽了5%。

  11.将不影响军事训练的轻微缺陷,如单纯关节弹响、轻度下蹲不全、单纯性甲状腺肿、轻度耳部湿疹、轻度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单色色弱、轻度牙龈炎、包茎和包皮过长、轻微非传染性皮肤病、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的结核、大致正常心电图等,纳入合格范围。

  12.调整放宽了文身、瘢痕等部位和大小限定,明确了实验室检查结果应结合临床进行判定,减少单项淘汰。

  取消7项检查项目

  13.将难以在体检中操作的传染性麻风病人接触史、晕车、晕船、慢性副鼻窦炎等检查项目,以及临床意义不大的尿液外观、PH值和比重标准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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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校体检标准】

  一、军事院校招生体检标准

  1.外科

  (1)身长、体重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

  ①男性:身长162厘米,体重50千克。

  ②女性:身长158厘米、体重45千克。

  ③招收学员为应届初中毕业生时,男性:身长160厘米,体重47千克;女性:身长154厘米,体重43千克。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不合格。

  (2)颅骨缺损、骨折、明显凹陷、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3)颈强直、斜颈、Ⅱ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4)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日,脊柱慢性腰腿痛,不合格。轻度胸廓畸形,单纯性骨折,治愈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无后遗症,合格。

  (5)两下肢不等长超过1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6厘米,或步态异常,不合格。

  (6)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扁平足,影响长途步行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7)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瘢痕,不合格。

  (8)各种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学员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9)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史,或非主要脏器手术但伴发主要脏器损伤或其他后遗症,各类疝、脱肛,肛痿,环状痔、混合痔和经常发炎出血的陈旧性肛裂,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三个月以上,疝修补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10)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肿瘤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

  无自觉症状的轻度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小于健侧晕丸1/2),睾丸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合格。

  交通性鞘膜积液,隐睾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11)腋臭,头癣,广泛性体癣,重度手、足、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他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较大面积或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①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

  ②轻度腋臭(限陆勤学员)。

  ③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厘米),孤立散在的白癜风(限着夏装非裸露部位)。

  (12)梅毒、淋病、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2.内科

  (13)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合格。

  收缩压:12.8~18.7千帕(96~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0~11.5千帕(60~86毫米汞柱)。

  (14)风湿病、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心脏收缩期杂音:各瓣膜听诊均不超过二级;心律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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