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9日下午3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张德江】
各位代表:现在,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过去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
一年来,常委会制定5部法律,修改37部法律和1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律案1件,通过8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检查6部法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7个工作报告,开展3次专题询问和3项专题调研,通过2个决议;审议通过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8个、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6个,决定批准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以及加入的国际公约11件,决定和批准任免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常委会各项任务已经完成,常委会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统筹安排和推进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对外交往、新闻宣传以及理论研究、联系指导地方人大等各项工作和活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保证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一、重点领域立法迈出新步伐。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常委会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立法工作呈现出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的特点,取得了一批新的重要成果,支持和推动了改革发展稳定。
(一)加强国家安全领域相关立法。国家安全法是国家安全领域的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律,在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中起着统领作用。常委会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把制定国家安全法摆在突出位置,经过三次审议通过了国家安全法。
这部重要法律,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科学界定国家安全的内涵,明确规定了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领导体制、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为加快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夯实了法律基础。
反恐怖斗争事关国家安全、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在当前国际国内反恐怖形势严峻复杂的背景下,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尤为重要。常委会于2015年12月通过反恐怖主义法,确定了我国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基本原则,健全了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了安全防范、应对处置、国际合作和保障措施。
在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将五种恐怖相关活动列入刑事追责范围,加大了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惩治力度。完善反恐怖主义相关法律,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