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由留学群收集整理的《疫情期间停业公告》。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会经常用到公告通知。很多重大事项的执行都有公告通知这个环节。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疫情期间停业公告 篇1
全县餐饮服务单位: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形势,公众集会、聚会已成为病毒传播的主要途径,餐饮服务场所的疫情防控尤为重要。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全县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对全县餐饮行业(含米粉店、烧烤店等)实施重点防控,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定自20xx年1月29日至20xx年2月10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含米粉店、烧烤店等)一律暂停营业。
二、违反本公告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社会各界发现餐饮单位私自对外供餐或经营野生动物者,拨打12315热线举报。
为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发生和传播,需要全县居民共同参与,自觉做到不参加聚餐聚会,让我们共同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的社会合力,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防控战役!
暂停营业期间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1月29日
疫情期间停业公告 篇2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时期,为切断传播途径,最大程度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经汶上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全县餐饮经营单位暂停营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月2日上午12:00时起全县各餐饮经营单位(含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农村流动餐车等)暂停营业,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二、因确有必要营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严禁集体性聚餐,禁止采购野生动物,禁止活禽销售和宰杀,禁止采购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及禽肉食品,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安、商务、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农业农村、工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对拒不执行的单位,一律依法查处。对于餐饮单位违规营业,监管单位未落实监管责任的,一经发现,一律顶格处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县委、县政府将全力做好人民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请广大干部群众理解支持并做好监督,如发现有擅自经营者,请拨打12345或12315举报。
汶上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2月2日
疫情期间停业公告 篇3
尊敬的顾客:
20xx年即将过去;20xx的春天就要来到!
饭店放假时间:20xx年月1月25日(年二十八)―――20xx年2月2日(正月年初六)
20xx年2月3日(年初七)正常营业!期待您的光临!
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
竹苑餐厅全体小伙伴祝愿大家: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