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留学群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代购、刷单、假货:网购从业者之殇
2009年的11月,社交中热门话题还是何时供暖和银杏的落叶;而到了2017年的11月,卖家和买家,都主动或被动的卷入一场全民购物的狂欢中。从2009年“双11”5000万的销售额,到2016年的1207亿,阿里只用了8年时间。而这背后,是全国线上消费的爆炸式扩张与消费热情的膨胀。在一个超过4万亿元、近5亿用户量级的市场中,欲望、机会与规制交织,所生成的法律风险无处不在,不只针对消费者,同样针对从业者。
微商朋友圈:社交场的销售乱局
相较于购物平台的审查与监管,存活在微信朋友圈、以分级经销为特点的微商,则显得更加混乱。A货、三无面膜、美白丸、减肥药等开始在此筑巢。而销售者未必不知道自己正行走在灰色地带,也许只是相信,下一个被抓获的不会是自己。
案例一:张某是销售速效减肥药的微商,通过微信朋友圈向外推销药品,其谈好价格后,大部分时间由上家直接向下家发货,自己赚取提成。上家告诉过她,所售药可能造成胎儿畸形,因为“有个顾客怀孕了,但是有胎芽没胎心”,但因为她自己也在吃,为了挣钱,还是在销售。
张某销售37粒减肥药给孙某,孙某服用后腹泻、气喘、呕吐,诊断为“急性口服西布曲明中毒”。后民警将其抓获抓获,并现场另行起获减肥药21粒,经检测含有西布曲明、酚酞成分。后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3000元。
转转、58同城、咸鱼:二手交易平台不“二手”
平台和商户之间的依存关系,随着发展阶段的不同,呈现出不同的样态。随着线上购物平台的日渐规范,二手交易平台开始成为违法行为新的温床。发票、假性药等并不“二手”的物品,堂而皇之的以二手名义在此进行销售。
以2017年度海淀法院审结的28起非法出售发票罪为例,其中24起系通过转转、58同城、咸鱼完成交易。
案例二:周某系某公司职员,其通过转转APP发布消息,后以200元的价格出售自己积攒的北京市停车收费额定专用发票543份。经鉴定,上述发票均系真发票。后法院以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罚金1万元。
非法出售发票罪的本质在于发票作为税务管理的凭证,不得进行私下交易,不论真假与来源,均不能进行销售。售卖者当然难逃责任,但对于平台而言,如何履行网络完全管理义务,或许是线上二手交易进一步扩张必须解决的问题。
刷单:新场所的旧骗局
从滴滴、快的大战,到饿了么、美团之争,每一个线上垂直消费市场的扩张与争夺,几乎都伴随着资本力量倾轧而过,而在一次次补贴大战中,总有一些所谓的聪明人,瞄准了“第一桶金”。
案例三:吴某在百度糯米团购网站上,利用他人身份和银行信息,虚构“山东面馆”、“榴莲蜜语”、“云滋味”三家商家身份,在百度糯米推出团购消费向商家返利活动期间,以虚构订单刷单方式骗取糯米网购返利7万余元。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2万元。
类似的案情、不等的数额,在各个平台数见不鲜。由线下向线上转移的,不仅是消费习惯,同样也有古老的贪念和犯罪。而我们需要了解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