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专题频道事业单位改革栏目,提供与事业单位改革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事业单位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关键要从体制机制入手,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调整和规范政事关系。2011年4月初,中央已经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共涉及到超过126万个机构,4000余万人。该表预计到2015年,中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中国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

宁夏事业单位改革 收回事业单位承担的515项行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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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事业单位改革 收回事业单位承担的515项行政职能

  原标题:宁夏收回事业单位承担的515项行政职能

  作为全国唯一在全省域范围开展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省区,宁夏目前已基本完成540家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任务,撤销了65个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收回141个事业单位承担的515项行政职能。

  记者日前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获悉,过去一年多,宁夏对全区近7000家事业单位进行“拉网式”全面梳理,严格界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将原来由141家事业单位承担的515项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行政职能全部划归机关,将公益类单位承担的41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交由执法机构承担。在对399家行政执法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职能的基础上,同步探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另外,针对当地一些个性化问题,宁夏对地方海事局、事业单位登记局等64个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并入机关或调整为主管部门内设机构;对市县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等76个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剥离划归机关;对自治区核与辐射管理局等13个单位行政职能剥离后,不再称“局、委、办”。

  改革后,宁夏将全面实现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构,有效推进政事分开,破解政府职能体外循环问题,消除在“放管服”改革中的盲区和死角,并使事业单位回归公益服务本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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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事业单位改革相关的事业单位

辽宁: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保留人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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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保留人事关系

  日前,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了人社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并针对我省情况提出了意见。对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以及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都给出了明确的说明。

  到企业挂职与原单位在岗人员

  同等享有竞聘、奖励等权利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合作期满,应返回原单位,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当约定工作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进行权益分配等内容。

  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

  应同时完成单位的本职工作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自愿流动到兼职单位工作,或者在职创办企业期间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应该同时保证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单位应当将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和在职创办企业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事业单位应当与专业技术人员约定兼职期限、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

  本人提出提前返回的

  可以提前返回原单位

  事业单位对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空出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聘用急需人才。离岗创业人员返回的,如无相应岗位空缺,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聘用,并逐步消化。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本人提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单位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提出提前返回的,可以提前返回原单位。离岗创业期满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返回的,原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对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按规定享受国家创业有关扶持政策。事业单位与离岗创业人员应当订立离岗协议,约定离岗事项、离岗期限、基本待遇、保密、成果归属等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

  设置创新型岗位

  可...

与事业单位改革相关的事业单位

人社部已明确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将迎来变革

公务员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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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人社部召开会议,通报2017年第三季度人社工作进展工作情况,明确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将迎来变革。政策向基层倾斜,人事管理方面也将会更加明确。新一轮的变化如何,一起看看去吧!

  政策方面有倾斜基层公务员态势

  公务员队伍,随着风起云涌暴风骤雨的社会变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慢慢褪去了它光鲜亮丽的光环。而作为最基层的公务员,如今更是悬崖走马,如履薄冰,已经逐渐沦落为高危的弱势群体。区别于有职务的领导干部,只是工作范畴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打工者和辛勤的劳动者。从今以后,基层公务员可就要变天啦!

  2018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公务员考录工作继续坚持重视基层用人导向。这次招录明确,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全部用于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以下职位,以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为主,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报考基层单位职位。此外,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市地级以下的职位,原则上安排15%左右的计划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重点招录大学生村官15%。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更明晰

  人社部下一步将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意见研究制定及后续试点工作。组织实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等配套规定。改善事业单位现混乱的人事管理模式。

  事业单位套用行政单位管理方式管理工作人员.导致事业单位缺少完整而系统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与管理制度,人事工作缺乏创新和活力,管理手段单一落后。这些问题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这些政策的出台,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方面将会发生重大变化,是好还是坏,相信大家心里已明白。至此,我们可以知道国家政策越来越重视先前出现问题和没有顾及到方面,在公平公正的道路上疾驰,希望也在向我们招手。努力吧,亲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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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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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中宣部、文化部等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围绕中央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总体部署,加强党对公共文化机构领导,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要求,以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为重点领域,推动公共文化机构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落实法人自主权,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


  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全国市(地)级以上规模较大、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基本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方权责更加明晰,运转更加顺畅,活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的获得感明显提升。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五方面:


  一是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是公共文化机构的决策机构,成员由政府有关部门、公共文化机构、服务对象和其他有关方面代表构成,本单位以外人员担任的理事要占多数。公共文化机构管理层负责执行理事会决策,管理层由公共文化机构行政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组成。


  二是明确相关方职责。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举办单位,负责对公共文化机构和理事会建设进行监督指导、绩效考核。理事会负责本单位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订和修订等决策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人事管理和监督职责。管理层按照理事会决议自主履行日常业务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和一般工作人员管理等职责。


  三是制定机构章程。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中国科协会同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和单位制定本系统公共文化机构章程范本。各公共文化机构依照章程范本,结合实际起草本单位章程,章程草案由理事会审议通过,经举办单位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四是规范管理运行。公共文化机构的举办单位指导组建理事会和管理层,按章程规定对理事会重大决策进行审查,对理事会及理事进行监督和评价。理事会严格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依法依章程行使决策权和监督权,对举办单位负责。管理层对理事会负责,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公共文化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配套建立年度报告、信息公开、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五是加强党的建设。举办单位要加强对公共文化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配备方式。凡涉及公共文化机构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党组织必须参与讨论研究,理事会作出决定前,应征得党组织同意。


  实施方案提出四方面配套措施:


  一是落实人事管理自主权。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公共文化机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可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编制数额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

与事业单位改革相关的事业单位

改革后的国企、民营、公务员、事业单位各有哪些不同

公务员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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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的国企、民营、公务员、事业单位各有哪些不同

  众所周知,每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私人企业都在进行或大或小的改革。当然,对于这些改革,有人欢喜有人愁,那么,到底经过这些改革后的这些大家都关注的岗位,有哪些不同呢?

  01 国企

  国企涉及到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银行等各大垄断行业等等这种大型的国有企业,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所需,也是众多考生都想要进入的岗位。为什么呢?因为待遇好呀。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大力发展,沿袭以前的方式方法进行经营国企,势必会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稍微有些实力和想法的人们就开始谋求其他的发展路线。比如将国企的发展借鉴优秀企业的管理方法进行、实行绩效考核等,让更多有为青年进入到这个企业中来,将他发展的比以前更好。

  02 民营企业

  在私企中工作,须的七十二般武艺都精通,为什么呢?因为竞争很大,找工作的人很多,企业根本就不缺你一个人。不过在私企中能让你尽快成长、能尽快吸收到很多有用的知识。但是,私企最大的缺点就是不稳定,你在这里上班的同时也会担心明天是否还能领到工资、能否还有活做、这里的环境是不是对你自己有好的发展方向等等一系列的问题。

  私企的改革方向呢?那么就是实行绩效制度。其实只要在企业中上过班的人都知道,在这些企业中、只要结果、业绩、数据,你只有努力去完成这些事情,得到满意的结果,才能加薪升职。相对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中的人情味,在这里怕是很难感受到吧。

  03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基于公务员中出来的辅助公务员的一种机构,他的管理方式有四种: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收支自取事业单位。如果你考上的是参公事业单位,那么恭喜你,你的工作稳定程度是比较高的,就算事业单位要进行改革,你也算是稳如泰山。但如果你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或者是收支自取事业单位,那么事业单位改革就会影响你了。这些事业单位的改革,也许会向企业发展方向进行变化,实行企业的合同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合同工,那么你辛苦考上的编制也就没有什么作用。

  04 公务员

  公务员这个话题,算是大家都比较关注的了,为什么呢?每年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人那么多,大家都是为了冲这个编制和稳定去的。不过公务员近十来年的变化都不大。且看小编慢慢说来:从古至今,每一项制度的实施,必须经过:调查、定案、试行、大面积推广。要实现到最后一步,还是需要时间的,短期内是无法实现的。作为大家都关注的公务员,人口众多,关系复杂,要想在短期内就实现一步到位,是非常困难。因此,公务员的变化,就算是这几个企业中最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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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发文治“老赖”: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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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中办国办发文治“老赖”:考公务员.入党.入伍.当人大代表.孩子入学等全受限


  编者按:俗话说得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借钱容易而还钱难,欠钱的人都是大爷。可能很多人并不知道,并不代表所有欠债行为就可以逍遥法外,不受限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这一全方位的惩戒机制将使得“老赖”们评先受奖从业“处处受限”。


  全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


  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被执行人失信信息是社会信用信息重要组成部分。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有利于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健全激励惩戒机制、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能力,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营造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


  (二)基本原则


  ——坚持合法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要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实施。


  ——坚持信息共享。破除各地区各部门之间以及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信用信息壁垒,依法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


  ——坚持联合惩戒。各地区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联动。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发挥各方面力量,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治理,实现政府主导与社会联动的有效融合。


  (三)建设目标。到2018年,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能力显著增强,执行联动体制便捷、顺畅、高效运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更加科学、完善,失信被执行人界定与信息管理、推送、公开、屏蔽、撤销等合法高效、准确及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各类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以联合惩戒为核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高效运行。有效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执行难问题基本解决,司法公信力大幅提升,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与事业单位改革相关的公务员考试

事业单位改革,这五件事情你需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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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改革似乎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每天都有新鲜事。留学群为大家提供“事业单位改革,这五件事情你需要知道”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1.今后哪些事业单位人员可能会被单位“炒鱿鱼”?


  长期“请假”的员工将有可能被解聘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十六、十八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2. 施行聘任制,事业单位人员年龄大了以后会被单位扫地出门吗?


  不会的,十年以上员工可申请签订“终身合同”


  对于已经有十年以上工龄的事业单位员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本人可以申请签订一直到退休的合同,这一张合同就从十一年以后一直到退休,这样有利于一些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安心工作,不需要考虑这个聘期到了以后下一步怎么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际上既促动了流动,又相对能够稳定我们的专业技术人员。


  3. 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待遇会被削减吗?


  福利待遇将向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倾斜


  对于事业单位人员的福利待遇问题,目前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差距比较大。未来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方面将会逐步缩小差距,改革会兼顾边远地区、基层岗位、基层事业单位的人员,这些政策今后倾斜的力度应该更多地向基层事业单位的人员倾斜。


  4.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施行后,事业单位人员会涨工资吗?


  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水平受市场因素影响,可升可降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一个特点是体现激励性,激励事业单位员工通过自己的业绩来获取更多报酬。另外一个特点是提出了正常增长机制问题。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使事业单位工资的决定机制发生了变化,今后事业单位工资变化主要由市场来决定,整个社会的工资上去了,事业单位的工资总体就往上正常增长。今后可能会升,也可能往下调,因为要看社会的平均工资,看物价,看企业。


  5.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施行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需要补缴养老保险吗?


  条例施行后在职员工要缴纳养老保险,已经退休的不用缴纳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从7月1日起,逾三千万的事业编制人员将开始参加社会保险。已经退休的人员还需不需要补缴社保?据说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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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事业单位编制改革需稳中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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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2016年事业单位编制改革需稳中求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近日,在人社部年中务虚会上,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对于该部下半年工作时谈到要“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对于具体如何改,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下一步将研究制定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人事管理衔接办法。

  所谓“不纳入编制管理”,就是取消事业单位编制,但保留事业单位性质。而之所以要保留事业单位性质,主要是考虑到高校、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不能完全把它们推向市场,还要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在全部取消事业单位编制之后,未来高校和公立医院将会实行全员合同聘任制。

  首先需要厘清一个概念,什么事业单位编制?一般认为,编制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定收支和财政给予补助的依据。而事业单位可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种情况。其中,全额拨款、差额拨款是财政全部或者部分负担“人头费”。编内人员工作的稳定性和所享受到的福利待遇跟编外人员往往有着不小的差别。而随着社会的开放和进步,这种事实或名义上的不公平越来越引人关注甚至备受争议。

  从大方向上来看,取消编制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编制管理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甚至直到今天,相对严苛的编制准入门槛在总体上保障了进入者的素质能力,而且依托编制的人事设计也有利于稳定军心,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使人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地为所在单位奉献光和热。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编制这种管理模式也容易滋生懒政、怠工等行为,有编制似乎就端上了金饭碗,不用拼命工作也能衣食无忧,这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工作效率,甚至给编制管理部门或用人单位留下权力寻租空间,利用掌握的编制分配和使用权进行利益“套现”。

  综合来看,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人才流动性的增强,编制外用人现象大量出现,编制的负面效应渐显,同工不同酬往往是编制所致,少数“编制内清闲,编制外忙碌”的现象也令编制 “蒙羞”。数据显示,目前中国高校在编教职工有233万余人。而对于高校的非在编人员,官方尚未统计。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表示,这部分人员的数量十分庞大,“编外人员多的单位有的能占到一半,少的也有20%—30%左右”。下一步,在高校取消事业单位编制之后,将会逐步缩小编外人员与编内人员的待遇差别,解决编外人员面临的多种问题。他还表示,逐步收回编制的办法体现了改革的平稳性:“改革要有节奏,未来改革的结果是实现事业单位聘任上岗,成为合同制人员,但编制内和编制外的区别要逐步取消,待遇也要逐步平衡,步子太快容易激化矛盾。”

  从实际出发,综合政府、专家和相关当事人等多方的意见建议可知,对于高校、公立医院取消编制管理这一宏大的时代课题,需要积极稳步推进。要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改革总体原则,采取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编制方法。与编制相关的财政经费、养老保险、户籍管理、出国交流、住房补贴等配套措施,相关部门也应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依据有关规定实施更加科学的管理。要确保“政府对事业单位的投入保障功能不能弱化、打折扣,继续加大力度、优化结构,以体现和完善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

  还要采取积极措施将编制改革与绩效考核机制设计有机结合。随着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编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虽然编制“在高校、医院的重要性相对减小”,但如何编织一条更好的维系单位与职工的纽带依然很重要。不能因为取消编制管理将以往附着在其上的对集体的归属感也不小心弄丢了,而应采取更加符...

与事业单位改革相关的公务员考试

2016年事业单位改革:高校、公立医院或将取消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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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的到来也迎来了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法规的新一轮调整,关于高校、公立医院或将取消事业编制的提出至现在,一直讨论不休,更多事业单位改革消息详情请看下文,留学群公务员考试网为你带来2016年事业单位改革:高校、公立医院或将取消事业编制,希望能够给你带来帮助。

  人社部官员:高校、公立医院或将取消事业编制

  文章导读: 高校、公立医院或不纳入编制管理?这个说法源自2016年1月15日在京举办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最新动态及热点问题高峰论坛"上相关部委官员的表态。

  高校、公立医院或不纳入编制管理?这个说法源自2016年1月15日在京举办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最新动态及热点问题高峰论坛"上相关部委官员的表态。

  该人士表示,今年重点要研究编制创新改革,特别是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对相关改革的影响。

  外界分析,之所以要研究编制创新改革,跟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相关。据记者了解,目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已尘埃落定,我国大部分城市的事业单位已开始缴纳社保,但是却留有一个"死角"未解决:这次养老保险改革并未统筹考虑编内、编外人员,解决编内、编外"同工不同酬"的遗留问题。

  多年未解的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安置问题,成为事业单位接下来编制创新改革的起点。

  编内编外不同命

  在有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内部,有编制和没编制的人员区别很大。

  张红(化名)在北京某大学的行政岗位工作了近10年,没有事业编制的她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工作,她没能参加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我们学校的编外行政人员都没能参加此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虽然同在一个办公室,编内人员享受的涨工资和职业年金我都沾不着,我的养老保险也只是参照企业养老保险标准。"张红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对于事业单位来说,编制是岗位设置、核定收支和财政给予补助的依据。而事业单位可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种情况。其中,全额拨款、差额拨款是财政全部或者部分负担"人头费"。

  编内人员工作的稳定性和所享受到的福利待遇跟编外人员有着不小的差别。在事业单位存在"用工双轨制"的情况下,普遍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

  "编外员工干得再多、干得再好,通常和编制内员工没法比。收入差距是一方面,还难以享受到编制内员工完整的福利待遇,如落户口、评职称等,得不到平等的机会。"张红向记者表示,"在同一个单位干同样的工作,编内和编外却享受不一样的待遇,进不了编制内,就永远是‘二等公民’。"

  张红所在的高校,教师岗位没有编外人员,而行政岗位人员由编外和编内两部分组成。"我们学校编外的行政人员有10多个,编内也有10多个,将近一半一半。"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编外人员多的单位有的占到一半,少的可能也有20%到30%左右。"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

  高校、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北京首个吃螃蟹

  相关部委官员日前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最新动态及热点问题高峰论坛"上表示,今年将重点研究编制创新改革,特别是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对相...

与事业单位改革相关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年休假制度(2016年)

事业单位休假制度 事业单位年休假制度 事业单位改革

  2015年的相关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了,我们将迎来崭新的2016年,关于事业单位年休假制度的相关信息也新鲜出炉了,你是否也关注到了?你知道事业单位是如何休年假的吗?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为你带来:事业单位年休假制度”,详情请见下文。

  一

  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2、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4、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5、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二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一、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一)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二、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勤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依据职权,主动对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年休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又不按本办法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工作人员加付赔偿金。

  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责令支付;属于其他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同级人事行政部门或工作人员本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

  一、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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