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育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报考高中段招生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报名时间与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考试报名同时进行(体育考试使用与文化课考试同一准考证),体育考试考务费的支出和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育考试项目、时间、地点和评分标准
1.考试项目
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
男生的必考项目为1000米跑,女生的必考项目为800米跑。选考项目四项(①实心球;②立定跳远;③跳绳;④篮球运球),考生在报名时注明所选考的项目,四项选二项,项目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
5月12日-5月28日。考试地点设在高中招生第一志愿学校,主考为第一志愿学校的校长。报考中专(中职)的考生在区(市)教育局指定的考点进行考试。3.评分标准
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标准执行。
三、组织实施
体育考试由枣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区(市)设立考区,区(市)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体育考试的组织和考务工作,建议各招生学校建设标准化电子智能考场,采用电子智能仪器进行测试。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为考试时间,考生须在半天内考完所规定的体育考试项目,具体时间以各考点“考试秩序册”为准。如因天气等原因无法如期进行考试,考试不顺延,时间另行通知。
体育考试时,监考教师当场宣布考生的各项考试成绩。《考生体育考试登记表》由监考教师和考生签字确认(采用电子智能仪器测试的,每组测试完当场打印每组成绩表,由考生在个人成绩后签字确认),每组考生在三项考试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将“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送至成绩录入员处,将成绩录入电脑(采用电子智能仪器测试的,将三项成绩导入数据库),同时打印一式三份。考试成绩每半天公布一次,并保留3个学习日,接收社会监督。“登记表”、“成绩单”密封后,送交区(市)教育局保密室备查。
四、考试计分办法
1.体育考试满分为50分
必考项目10分;选考项目各20分。考试不设最低分数线。考生体育考试实际分数计入高中招生总成绩。
2.免考、缓考、缺考
(1)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病、伤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枣庄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持初中阶段体检表,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伤、残、病证明,经区(市)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面核批准后可免试体育,其成绩按30分计入升学考试总成绩。免试学生的名单在招生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体育考试时在体育成绩记录表中注明。证明材料由区(市)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案。
(2)因生理原因或突发情况需要缓试的考生,本人向考区和考点提出申请请,经考试领导小组签字同意,于5月28日前集中进行一次补考,补考办法同正常考试。
(3)缺考考生记零分。
(4)考试工作结束后,各区(市)要对考生成绩进行认真汇总,将全部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