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
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区(县)考试招生机构:
现将《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2.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日程
3.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库结构
附件1: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特制定《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2015年本市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以下简称体育类)专业的考生。
二、报名
1.报名条件
(1)符合《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各有关体育院校(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
2.报名办法
凡报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于2014年11月19日至21日期间每天9:00—18:00在“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www.shmeea.com.cn)网上进行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的专业考试网上报名。2014年11月24日至25日,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报考证明(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毕业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往届生所属街道、乡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档案证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证件和证明,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区(县)考试招生机构设置的确认点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并缴纳报名考试费,取得14位高考报名号(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中学的布置进行网上报名和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