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是地处于“六朝古都”历史文化名城南京的省属民办全日制本科大学,设有12个二级学院、55个本科招生专业,专业涵盖工、文、管、经、法、艺、理等七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下面就由留学群带大家了解一下“三江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三江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相应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三江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122,江苏省普通类、艺术类招生代码为1911,学校在相应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西路310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三江学院地处“六朝古都”--历史文化名城南京,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是江苏省首家民办本科院校,具有本科学生的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22000人,设有12个二级学院、55个本科专业。学校以“强化优势专业,改造传统专业,培育新兴专业”为指导,组建了与江苏省支柱产业和新产业密切对接的六个专业集群,形成了工、文、管、经、法、艺、理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第五条 学校面向国内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颁发学历、学位的学校名称:三江学院。颁发证书类型: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三江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三江学院招生委员会。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三江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预留计划使用说明。学校安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我校招生专业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限制。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课参加相应省(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