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与“《我与地坛》读后感”有关的主题是本文的中心,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不仅涨了知识,还怡情修身。把你看过的书名作为题目,写下一篇读后感,你知道写好读后感的关注点应该放在哪里吗?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1
还记得小时候上初中时就学过《我与地坛》这篇文章,那时候可能还小也不怎么理解史老师。今天又再一次读这篇文章,让我看到了两点:母爱与生命。
小时母亲经常唠叨,总是让我们感到很是厌烦,我想这就是所谓的“身在福中不知福”喽,呵呵——人经常犯的错误,等到暂时失去或永远失去时才明白过来,这也许是史老师写这篇文章的其中的一个目的吧,上了大学,背井离乡,才真正的体会到什么是思念,为何母亲无微不至的爱是所有人文学者都歌颂的,确实,母爱的伟大岂止是三言两语能表达的出来的呢?“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愧疚及主人公对母亲的思念从文章中不难体会。
当身体的残疾及难以跨越的心理障碍交集在一起时,我想我们确实难以体会主人公的痛楚,但母亲的爱,母亲的去世,当这一切都相继发生并且发生后,明白就接着而来了,就如我开始说的那样,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曾经多少人探索过这个问题?数不过来了,这个问题确实也难以说清,但我想不管生命以怎样的姿态存在,我们都不应该轻视它的存在不是吗?这也许就是主人公写这篇文章的另一个目的所在了吧。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2
《我与地坛》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这地坛只是一个载体,而文章的本质却是一个绝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过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失了自己的双腿,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还有他自己也说了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死亡选择了生活。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量,点燃了他生的渴望,还有书中写到的中年夫妇,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跑运动员,漂亮却智障的小姑娘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打击不知所措,甚至绝望,扼杀了自己的生命,而史铁生他投身于写作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看到了史铁生,我便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约翰库缇斯,他天生的残疾,但他却热爱生命,用他那清晰的头脑,很好的幽默感告诉了世界生命的坚强,告诉了世界生命的自尊、自信和自立。
让我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3
地坛,一个饱经苍桑,有着四百多年的古园,园子荒芜但并不败。史铁生,生活在地坛附近,在最肆意的年龄残废了双腿,他独目进了这园子,地疗伤,一个静静地观察着这世间,一个人躲在暗处窥探着生与死。此时的史铁生与地坛何其相像,荒芜但并不衰败,残疾但并不腐朽。
史铁生摇着陌生的轮椅,陪古园看月出日落,看春夏秋冬,就这么看了十五年。十五年了,热爱长跑的也跑不动了,两个曾经这么绝望的人都渐渐平静下来,弄人,可作为人,总要抱几分面对明天,他们互相叮嘱: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
命运对一些人是如此不公,而史铁生却接受。无差别便不成世界,苦难怎要有人来承担,有漂亮就有丑陋,有健全就有残缺。当命运决择谁来承担苦难,是没有道理好讲的,休论公道。正如那个拾灯笼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