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批正取指标的15%录取分数线为:温岭中学723分,新河中学696/126/117分,市二中692/128/118分;55%分配指标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温岭中学691分,新河中学664分,市二中641分;30%分配指标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温岭中学676分,新河中学622分,市二中574分。
2、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74分(民办普通高中559分)。
3、统配分数线指的是分配指标未进入录取区间而产生多余的指标后,从高分到低分全市统一录取划定的分数线。
4、分数线中“/”表示法:总分成绩/语文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科学单科成绩。
如:市三中分数线707/137表示:总分大于707分的不受单科成绩限制,总分等于707分的其语文单科成绩必须大于或等于137分;
又如:松门镇中学分数线678/124/115表示:总分大于678分的不受单科成绩限制,总分等于678分且语文单科成绩大于124分的不受其它单科成绩限制,总分等于678分且语文单科成绩等于124分的英语单科成绩必须大于或等于115分。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