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复试
1、复试采取的形式
(1)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面试平台主要选择中国移动“云考场”,同时备选阿里“钉钉视频会议”平台,搭建好复试系统,制定考生及考官培训手册,提前做好调试和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做好对考生复试方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提前联系考生,把需要提交的材料进行上传和发送至指定邮箱,以便提前审核;
(2)考生端要求考生提前准备好安静且不会被中途打扰的适宜室内环境、设备(电脑、手机等),要求考生登记备用手机,以便视频复试过程中出现音频断开或掉线等情况时,进行联系。做好考生候考工作。考生应在考前、考中、考后本人手机和紧急备用手机保持接听畅通,以便有突发状况,可保持联系。要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试,若错过复试时间,考场秘书与考生电话联系,查明原因,若因临时故障,可在故障排除后进行复试,若故意不接听电话,视为放弃复试资格。面试组端以会议室多媒体设备为基础搭设,可播放考生端视频投影,现场音视频可采集,面试专 家及工作人员在考场分散就坐;
(3)面试小组考官由至少五位专 家组成,其中一位任组长,另设1名考场秘书,安排1名网络技术员负责复试期间网络远程技术等问题。面试小组成员必须接受面试系统使用培训,并进行模拟测试,确保熟悉面试系统的使用方法;
(4)复试命题小组精心设计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5)复试前30分钟考生需实名进入测试平台系统,并签订《诚信远程网络复试承诺书》。考场秘书提前和考生进行视频和音频调试,并将考试注意事项再次告知考生,确保正式复试顺利进行。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考场秘书对考生采取“两识别”、 “四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生根据随机号确定复试顺序;
(6)考试开始时考生采取双机位,确认考生所处环境只有考生一人,复试整个过程考生上半身包括两只手臂都要一直出现在主机位视频中,视频不能移动和改变比例,问答过程要直视视频,复试过程二机位放在考生背后,要求可以看到以考生左右两边两米以上距离的位置,用于监控考生周围环境。考官在发出作答提示时,考生按要求时间作答,作答过程不能左顾右盼。如听不到考官声音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先不要擅自离开网络复试界面,考场秘书通过电话与学生沟通,根据具体情况招生领导小组确认是否需要重新复试以及再次复试的时间与形式;答题结束或复试结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停止答题,离开面试区,退出复试界面;
(7)考试过程中若因网络原因中断,该考生正在作答试题终止不计分,若短时内网络恢复,另行布置同等难度试题重新作答。若中断超过3分钟网络未重新连接成功,该考生可临时改用备用视频方式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完成剩余试题。复试过程严禁考生录屏、截屏、缩屏等,若发现考生故意关闭视频、制造故障,视为有作弊嫌疑,取消复试资格。
(8)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做到复试流程可回溯,我院利用面试系统本身技术支持,并加大人工巡查防范力度,防止替考、助考、缩屏等作弊行为。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可对作弊考生进行取消复试等处理。
2、复试面试
面试专 家小组,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质、人文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提高人才选拔的质量。
专 家组配备1名秘书,负责文字记录、材料整理及联络等工作。面试小组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的组织实施,并对面试结果负责。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结果和复试小组的面试成绩应当于考核面试当天交回研招办。
(1)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专 家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2)为提高面试的有效性,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面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第一、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第二、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的考核,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评分方法:复试小组成员按照《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无记名评分表》分别进行无记名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记入《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表》内,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及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3、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可在开学时进行。
4、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硕士研究生录取办法
(一)复试结果
1、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应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
2、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70%、复试成绩30%计算。计算方法为: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 +复试成绩×30%
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要认真核查初试试卷,对于初试和复试成绩差距较大的考生,对其再次进行复试,慎重录取;
4、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部提出,按照分专业及研究方向择优录取,经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研招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2、拟录取名单审定后,由研究生部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及时处理审核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有关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同时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部门和通讯地址,保证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畅通;
4、认真落实复议制度,保证考生在复试录取期间申诉渠道的畅通,对考生提出的合理的投诉和申诉要及时受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及时给与考生答复;
5、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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