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节 集体协商

  一、集体协商的含义及特点

  1、含义

  2、形式

  3、适用范围

  4、特点(5个特点)

  5、意义(3点)

  二、集体协商的代表

  1、双方代表的人数

  每方代表3—10名,双方代表人数对等。

  2、双方代表的产生

  (1)用人单位的代表由用人单位行政指派

  (2)职工代表由工会组织派出;未建立工会的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过1/2以上同意。

  (3)首席代表的确定

  3、对职工一方代表的保护

  三、集体协商

  1、基本要求

  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进行集体协商,不得有过激行为。

  2、协商中止的期限限制

  最长不超过60天

  第三节 集体合同

  一、集体合同的含义

  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

  2、签订合同的目的不同

  3、合同的内容不同

  4、订立原则不同

  5、签订程序不同

  6、适用范围不同

  7、效力不同

  三、集体合同的内容

  一共有11个方面

  四、集体合同的形式

  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五、订立集体合同的原则

  1、合法原则

  2、平等协商原则

  六、订立集体合同的程序

  1、集体协商

  2、双方签字

  3、报送审查

  4、公布

  七、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1、因签订发生争议的处理—由劳动部门的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协调处理

  2、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处理—按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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