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代文阅读理解(42分)
(一)阅读下文,完成15-19题。(24分)
母亲之躯(节选)
王族
正雪灾结束后,荒漠上的积雪在融化,春天终于来临。
沙漠不比雪山寒冷,在春天里温度上升一分,积雪就会融开一尺,荒野上慢慢地便露出绿的生机。春天也是接羔的季节,让牧人们每天又惊又怕。因为母驼到了临产期,肚子会一阵一阵地疼痛,它们便不会在一个地方老实待着,而是要在旷野上颠簸奔跑,想让肚子里的胎儿遭受颠簸而快些出生。所以,塔把往往都是在较人找不到的地方独自产下幼驼。是客配的习性,主人除了寻找它们外到无选择。
这时候麻烦就来了。托拜阔拉沙漠草场上有很多长眉驼的天敌,其中最可怕的是狼。狼生性粗野,是食肉欲望最强烈的动物。到了母驼产春羔的季节,那些饿了一个冬天的狼终日在草场上游荡,嗅到母驼生殖的气息后,便远远地窥视,等待着出击的时机。
牧民叶赛尔曾好几次经历过这样的事。2003年春末,长眉驼群里有一峰毛色灰白,瘦骨嶙峋的母驼要分娩。阿吉坎老人认为它产下的会是两峰毛色如雪的白色幼驼,但大家不相信他的话,因为它的皮色像一团乱七八糟的、沾着灰尘的抹布。哈萨克族有一句谚语“猎人的儿子会造子弹”,说的是种族遗传的事。那峰老母驼的毛色如此不好,怎能生出两峰毛色如雪的幼驼呢?
分娩的两天前,那峰母驼出走,在离家十几公里的一块大草滩抽搐着卧倒了。整整两天两夜,它在那里抽搐着嘶吼,身子下的那块草皮都被磨秃了。但任凭它如何嘶吼,草场上寂静无声,只有巨大的黑暗从四下里潜来将它遮蔽。最后,它扬起挂满污浊汗水的头,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吼一声,两块湿乎乎的血块重重地落在了地上。两个新生命诞生了。
这时候,两关来转轉维精官的式慎根鑷近了。 当深身胤的用胞置着身手,从地上的由一道相大的特脑树理人大明时,联集中了官科有凶我的野性敏转地小过来一切晚住了它的臀邦,这时,官已没有力气扬起后歸。很平特撕喷它的躯体,它流着泪把两峰刚周:降生的幼胞护在了身学底下。
待阿吉坎和儿子赶到时,那峰刚刚做了母亲的长眉驼,身子已被狼啃吃了一小半,而且已死去多时了。阿吉坎把母驼的身子翻转过来,奇迹发生了,两峰幼驼迎着晨曦颤颤巍巍地站起来,毛色洁白如雪。再看那峰母驼,它死去的时候脸上很平静,没有丝毫挣扎的痕迹。
我感慨万分,母驼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位母亲的形象。
我跟着叶赛尔来到屋子后面的驼群里,寻找那两只毛色纯白的长眉驼。在这样庞大的白色长眉驼群中,我认不出哪两头是它们的母亲用生命保护下来的长眉驼。叶赛尔走到一峰面向夕阳,看上去有些傲慢的长眉驼跟前,喉咙间发出一声低低的呼唤声,用手抚摸着它的腿,似乎要让它听从他的话。这峰长眉驼太高大了,已经习惯了享受这个地方被抚摸的慰悦感。所以,当叶赛尔抚摸着它的腿时,它微微闭上了眼睛。叶赛尔说:“它就是那两只幼驼中的一只。它也快要做母亲了,你看看它的肚子,鼓鼓的。 ”
这这时,太阳就要西沉了,空气中透着些许凉气,有一道夕光射到了它的腰身上,一层纯白的、微微透明的光晕映照着它俊美的体型。它猛一甩头,就在这道夕光中弯下了修长的脖颈,用一双在浓密的睫毛下颇为含情的、琥珀似的大眼睛望着我,然后缓缓扭转脖颈,把柔软的嘴唇触到了叶赛尔的肩头,使自己变成了一座雕像。
我心中泛起一阵颤抖,眼前的这一幕让我相信,在这家人和长眉驼之间,并不仅仅是如此亲密的关系,在这颇为动人的一幕背后,还有着更为感人的人与长眉驼互相依存的生命故事。也许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依存,人与长眉驼才能够很好地在这里生存下去。
后来,再次见到阿吉坎时,我问:“你怎么知道那峰长眉驼产下的就一定会是毛色纯白的幼驼呢?”他微微一笑说:“这很简单,我的记忆不会骗我,那峰母驼刚生下来的时候,毛色也是这种高贵的白色。”(选自《意林》2018年第11期有删改)
15.阅读全文,回答下列问题。(6分,每小题2分)
请给第段中加点字注音。颠:_____________簸:_____________
阅读第段,用个四字成语形容母驼此时的处境: _____________。
(3)说说第段画线句子在文章结构上的作用。
16.文章第段刻画母驼死去时的情形,你从中能感受到母驼死前怎样的心理状态? (4分)
17.第段中对幼驼一系列的动作、神态描写,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4分)
18.文章最后一段看似多余,能否删去?请说说你的理由。(5分)
19.读了这篇文章你有那些感受?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谈谈。(5分)
(二)阅读下文,完成20-23题。(18 分)
读书的习惯
钱歌川
人类的知识大都是从眼睛输入的,用耳朵听来的东西,毕竟有限,所谓耳食流所得到的知识,不外乎是一些道听途说。学生治学,固然要听,但是更重要的还是在读。英国大学里有些学生终年不去听讲,学校里也让他们如此,而且多认为他们是优秀学生,考试起来果然比每天去听讲的学生成绩还要好。因为勤读胜于勤听,名师讲授,同学共享,只有自修,才是一人独得。
古今的大学者没有不勤读的,囊萤凿壁,比我们现在的一灯如豆,还要不方便得多,但学问就是这样得来。苏东坡说:“读破完万卷自通神”,可见学问并不难,只在多读,你如果手不释卷,必然会有成就,甚至偶然翻阅,也就开卷有益。
可是先在很少有人手上那着书本。终日终夜,不离开牌桌的人,我曾见到过,废寝忘食,手不释卷的人,却尚未遇到。一般人买书,大都是拿来作装饰品的,永远陈列在书架上,很少拿到手中来读。这些书要他们去读,条件很多,第一得有明窗净几,其次得有清闲,再次得有心情;地方不好不能读书,时间不长不能读书,心情不定也不能读书。懒学生还有一首解嘲的打油诗: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很好眠,秋多蚊虫冬多雪,一心收拾到明年。
阔公子有了明窗净几,又有的清闲;但还是不能读书,因为他没有那种心情;穷小子终日忙于做工糊口,也没有时间读书军人忙于打仗,商人忙于赚钱,政客忙于应酬,男子忙于做事,女子忙于说话,少年忙于寻乐,老人忙于怀旧,甚至闲人也忙于逛街,或坐茶馆,或凑热闹,似乎谁都不能读书。其实,他们并不是不能读书,而只杀不去读罢了。要读书谁都可以读,决不受任何限制,读书的条件,就在养成读书的习惯,其余皆不足道。
我认为要读书决不可等待那种无尽悠闲的到来才开始,应该随时随地地利用空余的时间来读,把那种读书的习惯,织入我们的生活中去,作为我们日常工作的调剂品。那么,事也做了,书也读了,一点光阴也没有虚掷。
利用余暇去读书是轻而易举的,大家之所以不这样做,仅是因为没有这种习惯而已。英国人在电车上读书的风气很盛,每天都要出外工作,起码有一个钟头在电车上,预备一本书专门在车上读,不过几天也就读完了,日积月累,一年读四五十本书,也不算稀奇。我们对于这种废时不去利用,实在未免可惜。
英国人利用废时读书,不仅在有规律的电车上,既在饭馆菜馆中亦莫不为然。至于在休假日,夫妇约好同出游玩,丈夫至多取一根手杖就可以出门,太太则不免要去戴顶帽子。可是每当那丈夫在楼下等着太太戴帽子的时候,他照例翻开一本书来读,等他太太把帽子戴好姗姗地走下楼来,他手中的书,也就起码读完两章了。中国的丈夫却不晓得这样做,所以在楼下不仅独自等得心焦,而他太太一再地被他催促,也就老不耐烦,常常把一个快乐的计划,弄成不欢的结果。
枕边有一本书,可以免得翻来覆去睡不着的苦,厕上有一本书,也就可以辟除恶臭,袋中有一本书,可以消除旅途的无聊。如果大家都有了这种读书的习惯,不仅国民的知识可以逐年提高,而且闲事也就不会有人管了。(选自季羡林《百年美文》有删改)
20.请用在的语言概括本文的观点。(4分)
21.文中那些不读书的人,他们为自己寻找的理由:(4分)
一是:_____________;二是:_____________;三是:_____________
22.文章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简要分析其作用。(6分)
23.第段中加点词语“织入”在文中是什么意思?(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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