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商法》试题及答案(3)

  21.汇票持票人甲公司在汇票到期后即请求承兑人乙公司付款,乙公司明知该汇票的出票人丙公司已被法院宣告破产仍予以付款。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乙公司付款后可以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

  B.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退回所付款项

  C.乙公司付款后可以向出票人丙公司的破产清算组申报破产债权

  D.在持票人请求付款时乙公司不能以丙公司被宣告破产为由而抗辩

  答案:B

  解析:根据《票据法》第53条规定,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二)定日付款、出 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 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第54条规定,持票人依照前条规定提示付款 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所以汇票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后即请求承兑人付款的,付款人有依据汇票记载金额付款的义务。因此,乙作为付款人,不能以出票人 被宣告破产为由而拒绝付款,也不能在付款后再要求持票人返还所付款项。但乙公司付款后可以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乙付款后可以向出票人丙公司的破产清算组申 报破产债权。因此本题选B是正确的。

  22.王某依公司法设立了以其一人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

  B.决定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仅由其亲戚张某担任公司监事

  C.决定用公司资本的一部分投资另一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

  D.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答案:C

  解析:《公司法》第62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16条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所以王某决定用公司资本向另一公司投资应当作书面记载,故本题 选C是正确的。王某其他的行为都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3.刘、关、张约定各出资40万设立甲有限公司,因刘只有20万元,遂与张约定由张为其垫付出资20万元。公司设立时,张以价值40万元的房屋评估为60万元骗得验资。后债权人发现甲公司注册资本不实。甲公司欠缴的20万元出资应如何补交?

  A.应由刘补交20万元,张、关承担连带责任

  B.应由张补交20万元,刘、关承担连带责任

  C.应由刘、张各补交10万元,关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刘、关各补交10万元,张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

  解析:《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 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在本题中,表面上出资不实的是张,但张的房屋价值40万元,实际上已完成了其出资义务,而真正没有履行出 资义务的是刘,所以应该选A.

  24.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该公司,其后股东会、清算组所为的下列哪一行为不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

  A.股东会选派股东甲、股东乙和股东丙组成清算组,未采纳股东丁提出吸收一名律师参加清算组的建议

  B.清算组成立次日,将公司解散一事通知了全体债权人并发出公告,一周内全体债权人均申报了债权,随后清算组在报纸上又发布了一次最后公告

  C.在清理公司财产过程中,清算组发现设备贬值,变现收入只能够清偿75%的债务,遂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剩余债务转由股东甲负责偿还,清算继续进行

  D.在编制清算方案时,清算组经职代会同意,决定将公司所有的职工住房优惠出售给职工,并允许以部分应付购房款抵销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答案:A【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本题选择AB】

  解析:《公司法》第181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 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184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 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本题解散的事由属于第181条第(2)项的规定,故A当选;第 186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 权人进行清偿。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清算组公告只有时间上的限制没有次数上的限制,B项中的清算组成立次日,将公司解散一事通知了全体债权人并发出公告,并 于一周后在报纸上公告,因此符合法律规定,当选。《公司法》第188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 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由此,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 应当立即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C错误。第187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 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 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 给股东。由此,D项清算组在未支付清算组费用情况下抵销工资和劳保,违反了该清偿顺序,而且低价出售了清算中的财产,损害了清偿顺序在后的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不合法。本题正确答案是AB.

  25.甲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未经股东会授权,不得处置公司资产,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非经营性合同。一日,董事长任某开一辆新款宝马车,遂决定以自己乘坐的公司旧奔驰车与王调换,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对任某的换车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违反公司章程处置公司资产,其行为无效

  B.违反公司章程从事非经营性交易,其行为无效

  C.并未违反公司章程,其行为有效

  D.无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无恶意,该行为就有效

  答案:D

  解析: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董事长的权力限制,但此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是为了保护交易秩序而必须遵循的一般原则。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人权力的限制也要遵循此原则。

  26.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属于下列哪一类型的登记?

  A.兼并登记

  B.设立登记

  C.变更登记

  D.注销登记

  答案:B

  解析:《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4条规定:“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 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成为了甲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属于新设合并而不 属于吸收合并。所以选A.

  27.某公司两年前申请发行5千万元债券,因承销人原因剩余500万元尚未发行完。该公司现将已发行债券的本息付清,且公司净资产已增加一倍,欲申请再发行5千万元债券。该公司的申请可否批准?

  A.可以批准

  B.若本次5千万元中包括上次余额500万元即可批准

  C.不应批准

  D.若该公司变更债券承销人,可以批准

  答案:C

  解析:《证券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一)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二)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三)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由此本题选择C项。

  28.甲公司(中方)与某国乙公司(外方)拟在深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起草一份《合作经营合同》。该律师起草的下列哪一合同条款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

  A.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转让合作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

  B.合作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外方担任

  C.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只能设在中国境内

  D.合作企业的利润先由外方收回投资本息,在合作期满时企业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

  答案:B

  解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12条规定:“合作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依照合作企业合同或者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中 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会的董事长、联合管理机构的主任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副主任。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任命或者聘请总经理负责合作企业 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负责。”由此应该选B.A项的依据是第10条:“中外合作者的一方转让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的全部或者 部分权利、义务的,必须经他方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C项的依据是第15条:”合作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账簿,依照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 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合作企业违反前款规定,不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账簿的,财政税务机关可以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其营业执 照。“D项的依据是第21条:”中外合作者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承担风险和亏损。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 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可以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回 收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财政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审查批准。依照前款规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中外合作者 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29.合伙人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份额15万元,待分配利润3万元。现甲无力偿还其对第三人乙的负债20万元,乙要求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乙仅可就该15万元份额请求强制执行

  B.乙仅可就该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

  C.乙可以就该15万元份额和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

  D.乙可以就该15万元份额和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但必须扣除甲在合伙企业中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

  答案:C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42条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 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由此选C.之所以不选D项是因为既然存在3万元待分配利润,那就意味着没有什么债 务可言了。

  30.甲以夫妻共有的写字楼作为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设立后,其妻乙购体育彩票中奖100万元,后提出与甲离婚。离婚诉讼期间,甲的独资企业宣告解散,尚欠银行债务120万元。该项债务的清偿责任应如何确定?

  A.甲以其在家庭共有财产中应占的份额对银行承担无限责任

  B.甲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但乙中奖的100万元除外

  C.甲以全部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包括乙中奖的100万元在内

  D.甲仅以写字楼对银行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由于乙中奖的100万元也算家庭共有财产,因此应该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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