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银行监管的四个层次
(一)银行自我监管
商业银行自我监管通过内部治理、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实现。
(二)外部监管
银行业外部监管是监管的最高层次,是由国务院授权成立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三)行业自律
银行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即是银行同业自我管理与约束的过程。主要通过每年一次的例行检查和对会员日常业务活动进行监管。
(四)市场约束
市场约束也被称为市场纪律,就是指银行的债权人或所有者,借助于银行的信息披露和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和信用评估机构)等的帮助,通过自觉提供监督和实施对银行活动的约束,把管理落后或不稳健的银行逐出市场等手段来迫使银行安全稳健经营的过程。市场约束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强化信息的披露。
三、我国当前银行监管框架
完善的审慎监管框架主要包括三大组成部分:一是审慎全面的监管规则;二是行之有效的监管工具;三是科学合理的监管组织体系。
(一)我国的银行监管规则
银行业监管规则体系主要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四个层次构成,法律、行政法规是基础和主干,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构成了实际监管工作中的依据和准绳。
1.银行业监管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2.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二)我国的银行监管工具
我国传统的监管工具主要包括:流动性、拨备覆盖率、风险集中度、不良资产率。
在国际金融危机、第三版巴塞尔资本协议发布的背景下,中国银监会于2011年4月27日公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陆续引入或更新了资本、拨备、流动性、杠杆率等银行监管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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