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立足实际,创新工作,民主监督注重实效
民主监督是政协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本届政协坚持了在实践中形成的有效形式,切实开展了民主监督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政协提案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开展政协提案的督办活动来实施有效的监督。几年来,共收到政协委员的提案780件,立案762件,政协委员提案的内容涉及社会经济建设等多个方面,反映了大量的社情民意,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改进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尤其注重开展对重点提案的督办活动。二是充分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如会议、调研视察等,对我县有关重要工作的实施进行民主监督。三是通过组织政协委员参加有关部门的行风评议、监督检查等活动实施监督。四是积极支持政协委员出任职能部门的特约监督员,通过他们来参加各项社会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