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共建制度
1、商议制度。成立共建活动领导小组,双方均应明确指定一名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主抓结对共建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每季度一次,共同协商解决共建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工作。
2、定期交流制度。双方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学习观摩、组织活动,共同举办培训班和研讨会。
3、活动登记制度。双方分别结合本单位、本社区的实际,协商社区共建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做到每次活动有签名、有记录。
五、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北门大街社区党委乙方(盖章):市经信委党委
代表:xxx代表:xxx
二零XX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