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精神,带头改进作风、带头移风易俗。
2、不违规操办和参加各种名目的子女升学宴请活动。
3、不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办组织操办或向职权范围内的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服务对象发放请柬或口头通知。
4、不采取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化整为零”的方式操办子女升学宴请活动。
5、不以任何理由借子女升学之机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任何礼品、礼金及赞助等。
6、不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利用职权借用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送子女入学和外出旅游等。
7、不接受考生的礼品、礼金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社会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