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宣传发动到位。
凡机关综合性会议,局领导必讲综治工作,统一认识,增强防治观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综治工作。并有计划、有步骤地举办各类宣传教育,组织学习有关综治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切实加强财政“四五”普法教育和综治专题教育;采取出墙报、贴标语、办公开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安政策法规,使之深入人心,不断增强财政干部职工法制意识、综治工作参与意识和创安达标意识。在此基础上,做到“五上墙”。即综治方面固定标准上墙,创安领导小组名单上墙创建治安模范单位的标准和目标上墙,治保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上墙,民调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上墙,进一步突出了创安工作位置,为创安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