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司法考试,微观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计划固然很重要,但是我感觉从宏观方面把握司考也是我们必不可少的功课。宏观把握司法考试,能够让大家复习起来有针对性,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
通过这次备战司考,在我看来,我国大陆的司法考试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察大家的法学水平:第一,法律意识方面(法感情,法理念);第二,法律体系方面(法律概念,原则,制度);第三,法律条文方面。这三个方面不可偏废,必须统筹兼顾。
首先是法律意识方面(法感情,法理念),它是司法考试,甚至整个法学的基石与基础,是法学的精髓之所在,是贯穿整个法学理论的轴心。法律是什么?法律绝非法律条文,法律,是通过法条这个载体传播一种法律理念与法律意识的形式。法学家的作用,就是通过解释法律条文来传播理性的法律意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法律意识是法学领域最深层次的境界,司法考试当然有所涉及,基于我国的国情,司法考试的题目当中涉及法律意识的仅仅只有不到20%,我想指出的是,作为备战司考的重要环节,我们不应该忽视自己法律意识的培养,虽然法律意识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是在整个备考的过程当中,心中应该刻意锻炼自己的法感情,虽然法律意识方面直接出题的分值不高,不过这种理念的培养,就像砍柴的那把刀,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功,在备战的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提升自己的法感情,它将有助于你对整个法学的把握与研习。但是,对于司法考试而言,我必须说,这不是重点。可能考研考博这是核心,不过对于功利性极强的司法考试而言,花费过多的时间提升自己的法律修养,可能会得不偿失。
其次是法律体系方面(法律概念,原则,制度)。在我看来,司法考试的重中之重就在法律体系的把握上,它就像是一个人的骨骼一样,支撑其整个法学这个身体。我在备考的过程中,非常注意自己法律体系的建立,因为纷繁复杂的法律条文,浩如烟海,通过建立法律体系将错综复杂的法律条文分门别类,有助于我们准确的记忆与理解。虽然法律体系直接出题也仅仅就30%左右,如果在备考的过程中能够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那么在记忆条文的过程中,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最后是法律条文方面。不用我多说,不管法本还是非法本的学友,都毫无疑问的认为法条是司法考试的核心,我也赞成,法律条文的考察占司法考试的50%以上。从理论上讲,在我国大陆只要准确记忆法律条文,通过司法考试简直易如反掌,但是能够做到如此的又有几人呢?
司法考试的现实告诉我们,大多数考友记忆的重点法条,司法考试是一定考的。但是他考察的是法理念,法律意识,题目出得相当深刻,一道题,可能是法学界极具理论深度的问题,如果考友的法学修为不够,这类题目虽然看似简单,做对却很难。还有一部分法条司法考试也直接考察,但是那些法条,基本上是众多考友不曾看见的法律规定。这样,就导致了大多数考友,熟记了重点法条,但是理解不够深刻,不会做题;一般法条大家又记忆不够准确,仍然不会做题,从而出现司法考试没有通过的局面。
作为法本的学生,大学四年良好的法学教育,确实在提升法学理念上有很大裨益,但是应付理论与实务并重的司法考试而言,仅仅有大学的文化积淀还是远远不够的,在一年前,我做历年真题时就深有感触,总感觉书到用时方恨少。那时,我就开始关注司考培训学校,我感觉要做到法律意识,法律体系,法律条文统筹兼顾,可能必须借助外力才能达到,故而在年前我就报名参加了辅导班,开始了我近大半年的司考培训。细节不必多讲,我想重点讲讲司法考试辅导班在我的法律意识培养,法律体系把握,法律条文记忆当中的作用。
司法考试辅导班一般有基础班、法条班和冲刺串讲班三个阶段。基础学习班,我认为是我通过考试的非常重要的一个阶段,绝大多数的法律知识点基本囊括进去,这一阶段不仅培养考友的法学素养,更极具针对性的建构法学体系,使原本零散杂乱的法律知识系统地有机结合。基础学习班的讲义被我奉为经典介绍给了我的师弟们,我感觉如果考友能够精确掌握系统强化的讲义内容,通过司法考试几乎不成问题,当然,如果想拿高分则另当别论。到了冲刺班,其实就是将你系统强化所学的知识与法律条文结合的过程,通过冲刺班,迅速的提升你应试的水平,其是我到冲刺班这个阶段,由于有前两个阶段的复习,大多数内容都可以不看讲义与老师一起互动,背记知识点。
通过司法考试辅导班全程辅导,我感觉我在法律意识培养,法律体系把握,法律条文记忆方面有了实质的飞跃,通过自己的努力,终于在司法考试中一次顺利的通过。
在此,我想补充的是,希望大家可以相信司法考试辅导机构,但是不要迷信,司法考试辅导班是辅助你学习知识、掌握知识的培训机构,绝非灵丹妙药,一下见效。想要通过司考,仍然需要各位考友自己努力。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至江海。参加培训只是你成功的外因,你自己的努力才是起决定作用的内因,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据,外因要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有了司法考试培训班的辅导,你离成功就近了一步。
感想谈了许多,但是并未涉及学习方法和学习计划,因为在我看来,学习方法和学习计划真的是因人而异的,我谈的只是宏观的体会,我相信我的体会一定会对考友有所帮助,通过宏观的把握,再结合考友自身情况制定学习方法与计划,一定会得出期待的成果的。
我突然想起了陈兴良教授所讲的“缅怀片面”,我想以此作为本文的终结:
我只能做到这一点,我不能不承认平庸,但我又不甘于平庸,因此我追求片面,当然应该是一种深刻的片面。
最后,祝愿所有还奋战司法考试路上的战友们一举成功!
司法考试栏目推荐:
司法考试考试真题 | 司法考试辅导 | 司法考试题库 | 司法考试动态 | 司法考试大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