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专业、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第十八条 2017年招生专业及收费一览表
招生类别 | 科类 | 系部 | 招生专业 | 收费标准 | 备注 |
国家 | 文理科 | 民航运输系 | 空中乘务 | 13800 | 需学院面试 |
空中乘务(高职本科分段培养、限海南生源) | 13800 | 需学院面试:学生毕业后可获得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及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本科)两个学校的毕业证书 | |||
民航运输 | 8900 | ||||
民航运输(公务机管理) | 8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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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运输(民航销售代理) | 8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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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 8900 | 男:1.65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 |||
机场运行 | 8900 | ||||
航空物流 | 8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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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机电工程系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 9800 | 限男生报考,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 |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 98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8900 | ||||
海运工程系 | 轮机工程技术 | 8900 | 限男生报考,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肝功能正常、无传染性疾病,身高应不低于3875px。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0.6及以上,无红绿色盲 | ||
文理科 | 航海技术 | 8900 |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肝功能正常、无传染性疾病,身高:男性应不低于4125px,女性应不低于4000px。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0.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现象 | ||
休闲服务与管理(游艇服务与管理) | 13800 | ||||
旅游与酒店管理系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8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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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国际酒店) | 7900 | ||||
酒店管理(高职本科分段培养、限海南生源) | 7900 | 学生毕业后可获得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及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本科)两个学校的毕业证书 | |||
旅游管理 | 7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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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 7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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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调工艺与营养(航空食品工艺与营养) | 7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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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营养与检测 | 7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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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 7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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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7900 | ||||
外国语言系 | 应用英语 | 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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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俄语(国际航空旅游服务) | 6800 | ||||
单独招生:学院具备海南省单独招生考试资格,凡是具备报考条件(以海南省考试局公布为准)的应往届高中、中专毕业生均可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入学。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享有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待遇。 |
第十九条 其他主要收费项目为住宿费和书本费。学生住宿标准为6人间,住宿费1300元/年,书本费按1000元/年收取毕业时多退少补。
第二十条 针对需要办理退费的考生,按《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执行。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以及资助政策并开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学生依据政策及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经学院评审通过可以获得。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特别贫困生3500元/人·年;一般贫困生2500元/人·年;海南省优秀贫困生4000 元/人·年;
陈峰助学金:2500元/人·年;
勤工俭学:学院每年为贫困学生提供大量勤工助学岗位;
助学贷款:被录取新生可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符合学院调整专业规定条件者,由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可调整专业。
第二十五条 学生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高职)学历文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全称为“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第二十六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等招生信息,通过以下方式公布和咨询。
学院网址:www.hnasatc.com
办公电话:0898-88348005,88348006(传真)
E-mail:[email protected]
监督电话:0898-88348299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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