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住宿费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相关规定标准收费。
第二十二条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
第二十三条资助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专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学助学制度,“学工结合”和勤工俭学制度。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4000元,资助比例约20%;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第二十四条颁发学历证书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历证书名称: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http://www.chsi.com.cn)。
第二十五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学生就业,由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菏泽家政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第三十条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0—4682198 4682038
传 真:0530—4682191
网 址:http://www.hzjzxy.com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山东省单县开发区学院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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