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1.凡参加2017年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及体检合格的应往届毕业生,在充分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春季高考考生的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分数清的原则择优录取。
外省录取原则按照我校招生章程执行,如当地省招生办有特殊要求,按照所在省录取规则执行。
2.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按照《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17单独招生实施方案》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3.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专业考生体检要求,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0035-2013)船员健康检查要求体检标准,且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
5.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三个专业考生须按照报名条件通过面试后择优录取,录取后在泰山校区就读,报名条件和面试方案详见学院和泰山校区网站发布的招生简章。
6.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7.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招考院的规定执行。
8.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六章 奖贷学金、贫困生资助及其他
第十一条学院有着完善的学生助学服务制度,建立了“奖、贷、勤、助、减、免、缓、补”等多位一体的助学服务体系,形成了“全方位关心,多元化资助,分层次实施”的助学机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院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通过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社会资助等措施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二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交通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6—8781827(招生办)
传真电话:0536--8781865(招生办)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院网址:http://www.sdjtzyxy.com
泰山校区联系电话:0538-2111866 (招生办)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院网址:http:// www.sdjtysxx.com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本章程由山东交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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