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长春市集中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其中,报考文字综合职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和《文字综合知识测试》。根据笔试成绩,在及格人员中每个职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通过考察差额确定拟试用人选。基层服务期满的长春市党政综合类选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为拟试用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体检医院,统一组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考部门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对报考资格条件一并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审批
对拟遴选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遴选单位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将考核情况和拟录用意见分别上报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遴选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转任或参加公务员遴选考试。
政策咨询电话:
长春市委组织部:0431-88776158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1-89871378
下载附件:1-2
2017年长春市遴选优秀年轻干部报名推荐表
长春市2017年直、区直机关遴选优秀年轻干部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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