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点环节切勿遗漏
(一)报考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3月28日0:00至2017年4月1日24时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注册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各资格审查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8:00至2017年4月2日18: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3月28日0:00至4月1日24时,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职位不得更改。4月2日0:00至4月2日18:00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为指导报考人员选报职位,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录办”)将于3月29日至3月31日每天上午10时在省政府门户网公布截至当日9:00各职位报名人数情况。4月1日不再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
3、报名确认并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应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日24时。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享受低保的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4、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人员的改报。对一般职位,报名确认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予开考;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法医职位、公安特警职位,开考比例降低至不低于2:1;对于特殊专业特警职位,按人社部等四部门有关文件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招考计划或不予开考。对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不予开考的职位,将于2017年4月5日上午11:00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不予开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但不得改报不予开考和缩减录用计划的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7年4月5日11:00至18:00。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5、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确认的报考者应在4月18日至4月21日24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安排
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与《职位表》同时公布。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7:00申论
专业科目笔试
1.对公安系统派出执法勤务机构和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职位,以及法官、检察官助理等审判职位,在笔试阶段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具体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职位已在职位表进行了标注。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与招考公告同时发布。
法律类专业考试内容为法学基础知识、专业理论和相关知识的运用能力。
2.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
3.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按原始成绩合成笔试总成绩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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