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复试
复试考核形式为面试和其他专业相关考核环节,考查范围不限于中学教学大纲,可参见下表(《各专业主要考核内容表》):
专业 | 主要考核内容 | 高中相关课程 |
中国共产党历史 | 主要考查对中共党史知识的了解程度、文史哲基础、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 历史 |
哲学 | 主要考查严谨表达、经典阅读、批判性思维、思考现实问题的能力。 | 语文 |
考古学 | 综合能力面试采用现场抽签答题和评委自由提问两种方式,考查考生的考古知识、历史知识、古代汉语水平及未来学习计划,重点考查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 历史 |
历史学 (含世界史) | 综合能力面试采用现场抽签答题和评委自由提问两种方式,考查考生对历史学的认识、学习能力、表达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 历史或 语文 |
汉语言文学 | 通过现场抽签答题和评委自由提问两种方式,考查基本人文素养。 | 语文 |
国学 | 主要考查国学基本知识、综合思维能力。 | 语文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主要考查数学、计算机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编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 数学 |
物理学(含材料物理) | 主要考查考生在高中物理知识基础上进行分析推理、逻辑思辨和综合应用的能力,以及考生对于现代物理前沿发展状况的了解程度。 | 物理 |
化学 | 主要考查考生的化学发展潜力、化学创新能力及对化学专业学习和研究的兴趣程度,考核内容涵盖化学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测试等。 | 化学 |
4.“人文拔尖人才加试”
为发现、选拔在人文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素养和极佳培养潜质的苗子,对于报考人文科学试验班的考生,在报考的具体专业所需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者在报考的具体专业相关领域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作品的,经面试评委一致提名,可参加“人文拔尖人才加试”环节。加试采取面试形式,评委由人文科学试验班相关学院院长或院长推荐的教授担任,重点考查考生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发展潜力。
通过加试的考生可获得我校在其省份相应科类最终模拟线下60分(不低于生源省份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上海考生录取优惠方案另行公布)的优惠政策。未通过加试不影响考生其他环节考核成绩及资格生认定。“人文拔尖人才”资格生人数宁缺毋滥,最多不超过人文科学试验班资格生总数的10%。
5.资格认定
我校根据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报名材料,认定自主招生资格生名单。
五、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资格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参加高考并填报自主招生学校志愿。
2.资格生高考总分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模拟投档线下相应分值(详见下表;浙江、上海考生录取优惠方案另行公布)和所在省(区、市)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上海市考生为不低于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专业大类 | 自主招生专业 | 享受优惠政策 类别简称 | 备注 |
人文科学试验班 | 中国共产党历史 | 降30分录取 | “人文拔尖人才” 资格生降分幅度 为60分 |
哲学 | |||
考古学 | |||
历史学(含世界史) | |||
汉语言文学 | |||
国学 | |||
理科试验班 (信息与数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降60分录取或降至一本线录取 | —— |
理科试验班 (物理、化学与心理学) | 物理学(含材料物理) | 降50分录取 | —— |
化学 | —— |
注:以上降分幅度为750分制。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监督机制
1.为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我校实行内部和第三方双重监督机制。内部监督由学校监察处负责,监察处制定自主招生监督细则并全程监督自主招生选拔。第三方监督由我校聘请的社会监督员组成的社会监督委员会负责,社会监督员有权参与自主招生选拔过程并提出意见。考生及家长如对自主招生选拔过程有疑义,可直接向监察处反映(电话:010-82509918),也可向社会监督委员会反映(可通过网站查询我校社会监督员名单)。我校在接到关于自主招生的反映后,将在15日内向相关人员作出答复。
2.我校初试入围名单、复试入围名单、资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此外,我校还可公开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3.中学应按要求公示其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4.评委名单和面试顺序通过抽签随机确定。
5.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七、自主招生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2017年3月17日—3月31日
2.发布报名材料审核结果:2017年4月30日
3.初试:2017年6月10日左右,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4.复试:2017年6月17-18日
5.公示资格生名单:2017年6月22日前
6.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进行
7.录取:7月
八、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rdzs.ruc.edu.cn或www.rdzs.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400012351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九、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十、本招生简章已报教育部备案。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部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十一、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
高考招生 | 自主招生 | 招生计划 | 高考招生简章 | 高考保送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