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组织考察及资格复审
大学生村官的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考察工作由区县委组织部负责。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实行百分制。组织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对应试人员按百分制进行量化评分。
在组织考察时,考察组应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录资格,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
组织考察与资格复审结束后,分二类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大学生村官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2×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25%+考察组评分×15%;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25%+考察组评分×15%。
七、体检
体检由市考录办统一组织,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7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体检规定进行。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审批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市考录办负责在全市主要新闻媒体和母亲河网站(www.mqh.gov.cn)以及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经省考录办认定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市考录办报省考录办审定并经授权后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工作结束后,如遇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或因其他原因产生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使用和管理
从优秀村干部中录用的公务员占乡镇行政编制,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转正定级。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最后一次连续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时间以及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工作的时间计算为工龄。所有新录用人员,录用后须在乡镇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向区县及以上机关流动。
录用人员具体岗位由市上和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十、考录组织方式
为保证考录工作顺利进行,我市成立了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考录机构,具体负责此次考录工作。此次考录不向报考人员收取费用。
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8425466
市考录办电话:842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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