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8.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5.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对既向居民供热,又向非居民供热的企业,可按向居民供热收取的收入占其总供热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税界限;对于兼营供热的企业,可按向居民供热收取的收入占其生产经营总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税界限。
[典型例题]
第一种题型:减免层次
【2006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按税法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AD)。
A.寺庙内宗教人员的宿舍用地
B.国家机关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C.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D.国有油田职工和家属居住的简易房屋用地
第二种题型:减免内容
【1999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BD)。
A.用于水产养殖业的生产用地
B.名胜古迹园区内附设的照相馆用地
C.公园中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
D.学校食堂对外营业的餐馆用地
第三种题型:计算题目
【2006年单选题】某供热企业占地面积80000平方米,其中厂房63000平方米(有一间3000平方米的车间无偿提供给公安消防队使用),行政办公楼5000平方米,厂办子弟学校5000平方米,厂办招待所2000平方米,厂办医院和幼儿园各1000平方米,厂区内绿化用地3000平方米;2005年度该企业取得供热总收入5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为向居民供热取得的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平方米3元,该企业2005年度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B)。A.8.4万元 B.12.6万元 C.14.4万元 D.24万元
(80000-3000-5000-1000×2)×3×3000÷5000=126000(元)=12.6(万元)
六、征收管理
(一)纳税期限: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次月起纳税。
②纳税人购置存量房地产,自房产证签发次月起纳税。
③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出租、出借次月起纳税。
④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
⑤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纳税。
⑥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纳税。
⑦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应纳税款的计算截至到发生改变的当月末。
(三)纳税地点:应在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如纳税人占用的土地跨省市,应分别向不同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
[典型例题]某企业2000年度共计拥有土地65000平方米,其中子弟学校占地3000平方米、幼儿园占地1200平方米、企业内部绿化占地2000平方米。2000年度的上半年企业共有房产原值4000万元,7月1日起企业将原值200万元、占地面积400平方米的一栋仓库出租给某商场存放货物,租期1年,每月租金收入1.5万元。8月10日对委托施工单位建设的生产车间办理验收手续,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值50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4元/平方米;房产税计算余值的扣除比例20%)(2001年考题)
要求:(1)计算该企业2000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2)计算该企业2000年应缴纳的房产税。
答案:(1)2000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65000-3000-1200)×4=243200(元)
(2)2000年应缴纳的房产税:
(4000-200)×(1-20%)×1.2%=36.48(万元)
200×(1-20%)×1.2%/12×6=0.96(万元)
出租房产:1.5×6×12%=1.08(万元)
在建工程:500×(1-20%)×1.2%÷12×4=1.6(万元)
2000年应缴纳房产税=36.48+0.96+1.08+1.6=40.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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