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监察局根据笔试情况划定。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按遴选职位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
因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市纪委监察局选派的面试考官不超过2人。考生的面试成绩为7名考官所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综合计分,折合总分100分。
2.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计划遴选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的,该遴选职位取消。
3.若2名及以上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1场面试,名次按该面试成绩排列。
五、考察和体检
1.确定对象。根据参加遴选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为2:1。
2.考察内容及方式。由市纪委组织部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及群众公认程度。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对象在一年内有不同单位工作经历的,进行延伸考察。
3.组织体检。体检机构从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因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遴选资格,造成遴选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1.市纪委常委会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遴选职位需求,综合分析考量考察人选的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遴选问题的,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拟遴选人员统一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借调试用半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
咨询电话:0595-28386865
监督电话:0595-22197033
泉州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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